发明名称 双灯泡投影系统
摘要 本创作系为一种双灯泡投影系统,系运用将光源所发出的光束先加以聚焦,再将之形成能量密度较高的平行光束,以使投影设备当中的其他光学元件尺寸缩小;本创作包含了第一聚焦组、第二聚焦组、反射镜、第三聚焦镜与第四聚焦镜;透过第一聚焦组及和其形成θ角的第二聚焦组来产生经聚焦的光束,接着,透过第三聚焦镜将第一聚焦组的光束折射为平行光,且透过反射镜将第一聚焦组所产生的经聚焦的光束反射至第四聚焦镜,并将之折射为平行光;如此,即可形成本创作所诉求的光源,而缩小其他光学元件的尺寸。
申请公布号 TW511720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1.21
申请号 TW091205790 申请日期 2002.04.26
申请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琦雄
分类号 G03B21/00 主分类号 G03B2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许世正 台北巿忠孝东路五段四一○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双灯泡投影系统,用以产生一均匀之光源以作为一投影设备之光源供给,可大幅缩小该投影设备之光学元件之尺寸,包含:第一聚焦组,具有一第一光源,用以产生第一光束并聚焦于第一焦点;第二聚焦组,与该第一聚焦组形成角摆置,其具有一第二光源,用以产生第二光束并聚焦于第二焦点;第三聚焦镜,装置于该第一光束行进方向之该第一焦点后之附近,用以将该第一光束折射为第一平行光;一反射镜,装置于该第二光束行进方向之该第二焦点后之附近,以反射该第二光束使之与该第一光束之行进方向相同;及第四聚焦镜,装置于该反射镜附近并与该第三聚焦镜平行,用以将经反射且与该第一光束为同向之该第二光束折射为与该第一平行光同向之第二平行光。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一焦点与该第二焦点最佳者为同一点。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四聚焦镜之大小可依据该第二焦点与该反射镜之距离来加以调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角最佳者系为90度。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角可透过调整该反射镜之角度而加以调整,以配合反射该第二光束与该第一光束之行进方向相同。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一聚焦组系由该第一光源、一抛物面镜与第一聚焦镜所组成。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一聚焦镜系为球面。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一聚焦镜系为非球面。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二聚焦组系由该第二光源、一抛物面镜与第二聚焦镜所组成。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二聚焦镜系为球面。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二聚焦镜系为非球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一聚焦组系由该第一光源与一椭圆面镜所组成。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灯泡投影系统,其中该第二聚焦组系由该第二光源与一椭圆面镜所组成。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习知技术之双灯泡系统示意图;第2图为习知技术改良之双灯泡系统示意图;第3图为本创作之双灯泡投影系统之第一具体实施例;及第4图为本创作之双灯泡投影系统之第二具体实施例。
地址 桃园县龟山工业区兴邦路三十一之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