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据提供设备、数据提供方法和程序存储介质
摘要 在本发明中,活动图像编辑程序(12)控制将从个人计算机(1-1)发送来的数据记录到用户视频数据管理数据库(4)的记录。程序(12)响应由个人计算机(1-1)产生的请求,确定该数据是否应该被供给另外的个人计算机(1-2)。当确定为该数据应该供给个人计算机(1-1)时,活动图像编辑程序(12)响应从该其他个人计算机(1-2)发送来的请求,将该数据供给该其他个人计算机(1-2)。因此,可以由很多用户利用该数据。
申请公布号 CN13810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1.20
申请号 CN01801419.4 申请日期 2001.04.27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吉峰幸郎
分类号 G06F17/30;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3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马莹;邵亚丽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对应于数据处理设备的记录区并被设计成将记录在所述记录区中的数据供给所述数据处理设备的数据提供设备,所述数据提供设备包括:控制装置,用于控制从数据处理设备发送来的数据记录到所述记录区的记录;确定装置,用于响应数据处理设备产生的请求、确定所述数据是否应该供给另一个数据处理设备;以及数据供给装置,当确定装置确定所述数据应该供给所述其他数据处理设备时,用于响应所述其他数据处理设备产生的请求、向所述其他数据处理设备供给所述数据。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