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可供使用者于远端直接控制电子设备( 112)之一第一遥控装置(102)与可供使用者透过此第 一遥控装置于远端控制设备之一第二遥控装置(106 )之组合。2.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该 第二装置与该第一装置为可分离式组合。3.如专 利申请范围第2项之组合,其中该第二装置在与该 第一装置连接时,可作为该第一装置之使用者界面 元件。4.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该第一 装置采用第一协定(104)与设备通讯,而该第二装置 采用第二协定(105)与第一装置通讯,且其中该第一 与第二协定为不同之协定。5.如专利申请范围第4 项之组合,其中该第一协定采用IR(104),而该第二协 定采用RF(105)。6.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 中该第一或该第二装置之至少其中之一为使用者 可程式化。7.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该 第一装置包含一多用途可程式化之遥控装置。8. 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该第一装置可 配置以提供第一复数个控制功能,第二装置提供第 二复数个控制功能,且其中第二复数个功能小于第 一复数个功能。9.一种藉由另一遥控装置(102)以提 供使用者间接控制电子设备(112)之遥控装置(106), 其中该另一装置可提供使用者直接控制该电子产 品。10.如专利申请范围第9项之装置,其与该另一 装置为可分离式组合。11.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0项 之装置,当其与该另一装置连接时,作为该另一装 置之使用者界面元件。图式简单说明: 图1-3为依据本发明原理之组合式遥控之具体实施 例,而图4为遥控器102及106之组合方式示意图。在 各图中,类似数字用来表示类似或相同之功能特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