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电话服务功能的视频播放机 | ||
摘要 | 一种用于视频记录介质的视频播放机包括用户键输入部分、电话信号端口、用于译码经电话信号端口接收的电话信号和编码经电话信号端口发送的另一电话信号的编译码器、用于存储音频指导消息信息的消息存储部分、用于响应经用户键输入部分和键输入的第一控制部分和用于与编译码器和第一控制部分个别通信的第二控制部分。由此,视频播放机与预约记录功能一起提供了常规的电话服务功能。 | ||
申请公布号 | CN109371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10.30 |
申请号 | CN96101499.7 | 申请日期 | 1996.02.18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裴点汉 |
分类号 | H04N7/00;H04M11/00 | 主分类号 | H04N7/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敏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视频记录介质的视频播放机,包括:用户键输入装置;电话信号端口;用于译码经所述电话信号端口接收的电话信号和编码经所述电话信号端口发送的另一电话信号的编译码器;用于存储音频指导消息信息的消息存储装置;用于响应经所述用户键输入装置的键输入的VCR控制器;和用于个别与所述编译码器和所述VCR控制器通信的主控制器;其中所述VCR控制器按照该键输入控制所述主控制器和所述播放机,知所述主控制器响应从所述编译码器馈送的电话信号,控制所述VCR控制器并且还控制所述消息存储装置,输出存储的音频指导消息信息到所述编译码器,以便执行自动应答电话功能。 |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