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次性火锅罐头 | ||
摘要 | 一次性火锅罐头,其特征在于:由火锅、固体酒精5和火锅罐头1组成,火锅由锅体2、撑脚3和支架4组成,撑脚3固定在锅体2的底部,支架4活动安放在锅体2的上端,在锅体2上打有气孔6;固体酒精5放置在火锅内,火锅罐头1放置在火锅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由于其热源自备,可以使人们在野外旅游随时随地吃到火锅,食用方便。 | ||
申请公布号 | CN251880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10.30 |
申请号 | CN01251879.4 | 申请日期 | 2001.09.12 |
申请人 | 李成武;代汉元;徐伦武 | 发明人 | 李成武;代汉元;徐伦武 |
分类号 | B65D81/34;B65D85/804 | 主分类号 | B65D81/34 |
代理机构 | 荆门市首创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裴作平 |
主权项 | 1、一次性火锅罐头,其特征在于:由火锅、固体酒精(5)和火锅罐头(1)组成,火锅由锅体(2)、撑脚(3)和支架(4)组成,撑脚(3)固定在锅体(2)的底部,支架(4)活动安放在锅体(2)的上端,在锅体(2)上打有气孔(6);固体酒精(5)放置在火锅内,火锅罐头(1)放置在火锅上。 | ||
地址 | 448000湖北省荆门市官当监狱砖瓦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