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一液晶显示板具有相关于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滤色器,和一背光单元位在该液晶显示板之后。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对于至少一方位视角满足:一等色视角>一半亮度角之关系该半亮度角界定为相关于液晶显示板之法线方向而倾斜方向之角,其中由背光单元发出而进入液晶显示板之光之亮度变成在法线方向上之光亮度之50%该等色视角界定为来自法线方向之视角范围,其中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该主红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314,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主绿色之Y坐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273,和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主蓝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177,相关于由法线方向观察之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相关主色之坐标,在CIE1931色品图上。
申请公布号 TW5057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0.11
申请号 TW085110526 申请日期 1996.08.29
申请人 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柳川和彦;太田益幸;小川和宏;启一郎;衣川清重
分类号 G02F1/13;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包含: 一液晶显示板,包括相关于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 色之滤色器;和 一背光单元位在该液晶显示板之后; 其中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对于至少一方位视角满 足 一等色视角>一半亮度角之关系, 该等色视角等于或大于40, 其中该半亮度角界定为相关于液晶显示板之法线 方向而倾斜方向之角,其中由背光单元发出而进入 液晶显示板之光之亮度变成在法线方向上之光亮 度之50%;和 该等色视角界定为来自法线方向之视角范围,其中 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该主红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 移不大于0.0314,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主绿色之Y坐 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273,和由偏离法线角观察 在主蓝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177,相关 于由法线方向观察之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 相关主色之坐标,在CIE1931色品图上。2.一种彩色液 晶显示装置,包含: 一液晶显示板,包括相关于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 色之滤色器;和 一背光单元位在该液晶显示板之后; 其中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对于至少一方位视角满 足 一等色视角>一半亮度角之关系, 该等色视角等于或大于40, 其中该半亮度角界定为相关于液晶显示板之法线 方向而倾斜方向之角,其中由背光单元发出而进入 液晶显示板之光之亮度变成在法线方向上之光亮 度之50%;和 该等色视角界定为来自法线方向之视角范围,其中 满足下列之关系: 其中(xr,yr),(xg,yg),(xb,yb),和(xw,yw)分别为由法线方向 观察,在液晶显示板上显示之主红色,主绿色,主蓝 色和白色之色品佳标; xr,yr分别为由偏离法线角观察该主红色之x,y 坐标中之位移,xg,yg分别为在偏离法线角观察 该主绿色之x,y坐标中之位移和xb,yb分别为在 偏离法线角观察该主蓝色之x,y坐标中之位移,相关 于由法线方向观察之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 相关主色之坐标,在CIE1931色品图上。3.一种彩色液 晶显示装置,包含: 一液晶显示板,包括一基底,一液晶层,和相关于主 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滤色器;和 一背光单元位在该液晶显示板之后; 其中该液晶显示板具有一显示电极和一参考电极 在基底之表面之每个图素区域中,在与液晶层接触 之侧边上; 藉由应用一电压在该显示电极和该参考电极之间, 以在该液晶层中产生实质平行于该基底之一电场, 藉以调制经由该液晶层之光之透射, 该显示电极由一视频讯号线经由一开关元件而供 应以一视频讯号,该开关元件位在该图素区域中, 且可由来自扫描讯号线之扫描讯号所开关启动,和 该参考电极由一参考线供应以一参考讯号,和 其中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对于至少一方位视角满 足 一等色视角>一半亮度角之关系, 该等色视角等于或大于40, 其中该半亮度角界定为相关于液晶显示板之法线 方向而倾斜方向之角,其中由背光单元发出而进入 液晶显示板之光之亮度变成在法线方向上之光亮 度之50%;和 该等色视角界定为来自法线方向之视角范围,其中 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该主红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 移不大于0.0314,由偏离法线角观察在主绿色之Y坐 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273,和由偏离法线角观察 在主蓝色之X坐标中之绝对位移不大于0.0177,相关 于由法线方向观察之主红色,主绿色,和主蓝色之 相关主色之主坐标,在CIE1931色品图上。4.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等色视 角超过在视角上最大差异之两倍,该在视角上最大 差异界定为在一预定观察距离上相关于一法线观 察该液晶显示板之一角落至该液晶显示板之中央 之角。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 置,其中具有光收集特性之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 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液晶显示板之侧边上具 有一棱镜外表面之一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 和该背光单元间,该棱镜外表面之顶角为100或更 小。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其中两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 间;两波纹片之一在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水平方 向收集光线,而另一波纹片在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之垂直方向收集光线,而在垂直方向收集光线之波 纹片之收集效率高于在水平方向收集光线之波纹 片之收集效率。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彩色液 晶显示装置,其中该等色视角超过在视角上最大差 异之两倍,该在视角上最大差异界定为在一预定观 察距离上相关于一法线观察该液晶显示板之一角 落至该液晶显示板之中央之角。9.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2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具有光收集特 性之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其中在液晶显示板之侧边上具有一棱镜外表面之 一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该 棱镜外表面之顶角为100或更小。11.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2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波纹片安插 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两波纹片之一在 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水平方向收集光线,而另一 波纹片在该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垂直方向收集光 线,而在垂直方向收集光线之波纹片之收集效率高 于在水平方向收集光线之波纹片之收集效率。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一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之间, 和一光漫射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波纹片间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其中该等色视角超过在视角上最大差异之两倍,该 在视角上最大差异界定为在一预定观察距离上相 关于一法线观察该液晶显示板之一角落至该液晶 显示板之中央之角。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彩 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具有光收集特性之波纹片安 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15.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3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液晶显 示板之侧边上具有一棱镜外表面之一波纹片安插 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该棱镜外表面之 顶角为100或更小。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彩 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波纹片安插在该液晶显示 板和该背光单元间;两波纹片之一在该彩色液晶显 示装置之水平方向收集光线,而另一波纹片在该彩 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垂直方向收集光线,而在垂直方 向收集光线之波纹片之收集效率高于在水平方向 收集光线之波纹片之收集效率。17.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3项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一波纹片安插 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背光单元间,和一光漫射片安 插在该液晶显示板和该波纹片之间。图式简单说 明: 图1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一实施例之侧 视图; 图2为CIE 1931色品图,其中显示在彩色液晶显示装置 中之三主色之颜色位移; 图3为显示在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中之白色 和三个主色(红,绿和蓝)之色品坐标; 图4为在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示板 中,显示红色均匀区域之图; 图5为在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示板 中,显示绿色均匀区域之图; 图6为在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示板 中,显示蓝色均匀区域之图; 图7为在图4至6中显示视角之界定之图; 图8为使用于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 示板之一实施例之构造之平面图; 图9为图8之IX-IX线所截取之横截面图; 图10为图8之X-X线所截取之横截面图; 图11为图8之XI-XI线所截取之横截面图; 图12为使用于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 显示板中,介于液晶对准和偏极轴间之关系之平面 图; 图13为使用于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 显示板和其驱动电路之构造图; 图14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外视图; 图15为图14所示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效果之视图 ; 图16为图14所示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效果之图; 图17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外视图; 图18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立体破裂视 图; 图19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截面图; 图20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截面图; 图21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立体破裂视图; 图22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立体破裂视图;和 图23为本发明之彩色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实施例 之立体破裂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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