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隔离器,包括: 二光纤准直装置,包括带有光纤之插针及自聚焦透 镜; 一光隔离中心,位于二光纤准直装置之间,用以将 一光纤准直装置输出之光束传输至另一光纤准直 装置,并隔离自该另一光纤准直装置返回之光束; 一固持装置,其二端分别开有一孔洞,该二孔洞间 至少开设一开口,用以容纳固定该光隔离中心。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光 隔离中心包括第一双折射晶体、第二双折射晶体 及位于二双折射晶体之间的光学非互易器件。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 持装置之开口为三个,其形状及尺寸分别与第一双 折射晶体、光学非互易器件及第二双折射晶体之 形状及尺寸相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 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装置系采用金属材料一体加 工成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光隔离器, 其中该光纤准直装置呈圆柱状,该固持装置孔洞之 直径大于或等于光纤准直装置之直径。6.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装置 上靠近二端处开设有复数焊接孔。7.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装置上进 一步开设通道,藉以连通二端孔洞及三个开口。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光 学非互易器件为法拉第旋转器。9.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8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法拉第旋转器进 一步包含磁环及套装于磁环之法拉第旋转晶体,该 磁环之长度大于或等于该法拉第旋转晶体之长度 。10.一种光隔离器,包括: 至少一光纤准直装置; 一光隔离中心,用以实现光束之单向传输; 一固持装置,其二端分别开有一孔洞,该二孔洞间 至少开设一开口,用以容纳固定该光隔离中心。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光 纤准直装置进一步包括带有光纤之插针及自聚焦 透镜。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光隔离器, 其中该光隔离中心包括第一双折射晶体、第二双 折射晶体及位于二双折射晶体之间的光学非互易 器件。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光隔离器, 其中该固持装置之开口为三个,其形状及尺寸分别 与第一双折射晶体、光学非互易器件及第二双折 射晶体之形状及尺寸相当。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0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装置系采用金属 材料一体加工成型。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 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装置系采用金属材料一 体加工成型。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光 隔离器,其中该光纤准直装置呈圆柱状,该固持装 置孔洞之直径大于或等于光纤准直装置之直径。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 固持装置上靠近二端处开设有复数焊接孔。18.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固持 装置上进一步开设通道,藉以连通二端孔洞及三个 开口。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光隔离器, 其中该光学非互易器件为法拉第旋转器。20.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光隔离器,其中该法拉第 旋转器进一步包含磁环及套装于磁环的法拉第旋 转晶体,该磁环之长度大于或等于该法拉第旋转晶 体的长度。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习知光隔离器之剖面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光隔离器之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光隔离器之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