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映像显示器
摘要 本创作为新颖独特之式样,可获致所需功能与显出先前技艺所未有之美观外形,并具有视觉美感。
申请公布号 TW50300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9.11
申请号 TW090306011 申请日期 2001.09.19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喜多俊之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映像显示器」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图1显示本创作「映像显示器」之立体图; 图2为其前视图; 图3为其后视图; 图4为其俯视图; 图5为其仰视图; 图6为其右侧视图; 图7为其左侧视图; 图8为其沿线A-A所取之剖面图,其内部机械未显示; 及 图9为其沿线B-B所取之剖面图,其内部机械未显示 。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