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计算机系统
摘要 计算机系统,包含存储器,存储程序与数据;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程序的处理器;显示由程序产生的影像图形的显示装置;接到处理器的输入装置;第一与第二文件,至少利用一个第一程序,以重叠方式同时显示在显示装置。输入装置使使用者能将输入的数据提供给处理器执行的程序。使用者用第一程序与输入装置处理第一文件时,显示在显示装置的第一文件的重叠部分会完全使使用者看到,而显示在显示装置的第二文件的重叠部分则只会使使用者看到一部分,故使用者在处理第一文件时,还能部分看到第二文件。
申请公布号 CN13686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9.11
申请号 CN01103383.5 申请日期 2001.02.02
申请人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蔡文松
分类号 G06F15/00;G06F9/48 主分类号 G06F15/0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黄敏
主权项 1.一计算机系统,其包含有:一存储器,用来存储程序与数据;一处理器,用来执行存储在该存储器中的程序;一显示装置,用来显示由程序产生的影像图形;一输入装置,连接到该处理器,其中使用者能通过该输入装置,将数据输入该处理器执行的程序中;以及第一与第二文件,至少利用一第一程序,以重叠的方式同时显示在该影像显示器上;其中在使用者利用该第一程序与该输入装置处理该第一文件时,显示在该显示装置的第一文件的重叠部分,会完全使使用者看到,而显示在该显示装置的第二文件的重叠部分,则只会使使用者看到一部分,因此使用者在处理该第一文件时,还能部分看到该第二文件。
地址 台湾省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