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助动车 | ||
摘要 | 电助动车,包括具有驱动轮的车主体、具有驱动力施加部件和扭矩检测部件的人力驱动系统,和具有马达、控制部件和蓄电池的电驱动系统。该电助动车其特征在于,马达具有这种电驱动力特性,使得它只是在速度低于预定速度时才输出电驱动力,而电驱动系统的控制部件根据由人力驱动系统,扭矩检测部件得到的检测结果用预定比值控制马达;因而在保持助推比小于预定值时实现了电力助动的控制,同时不用装备速度传感器来进行以速度为基础的控制。 | ||
申请公布号 | CN109058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9.11 |
申请号 | CN96112489.X | 申请日期 | 1996.10.30 |
申请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田中建明;数原寿宏;松本敏宏;相良弘明;前田好彦 |
分类号 | B62M23/02 | 主分类号 | B62M23/02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中军 |
主权项 | 1.一种电助动车,其包括:车主体,具有驱动轮,该驱动轮由人力驱动系统和电力驱动系统驱动;人力驱动系统具有:驱动力施加部件,驱动驱动轮的人驱动力施加到该驱动力施加部件上;和扭矩检测部件,其检测施加到驱动力施加部件上的人驱动力;电驱动系统具有:马达,其输出用于驱动驱动轮的电驱动力;和控制部件,其控制马达和电源用蓄电池,其特征在于,电驱动系统的马达具有电驱动力特性,使得只有在速度低于规定的安全行驶速度范围的上限值或预定的危险行驶速度范围的下限值时马达才输出电驱动力,电驱动系统的控制部件根据由人驱动系统的扭矩检测部件所得的检测结果以预定比值控制马达,该预定比值逐渐增加,直到人驱动力达到一预定值,在人驱动力超过该预定值之后,所述预定比值保持恒定。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