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媒体
摘要 将雷射束之照射时间及照射功力至少一方予以变化,于记录层进行5阶段以上之多层记录时,可防止雷射束之冗余热所引起之透光性基板或凹槽之变形。光记录媒体10系在透光性基板14上设有以色素为主成份之记录层12及光反射膜18,其中记录层12于凹槽16内被假设有虚拟记录单元40,且在各该虚拟记录单元40,藉对应需记录之资讯将雷射束之照射时间及照射功力之至少一方予以调制为5阶段以上,以形成5阶段不同大小之记录标记48A~48G,并将虚拟记录单元40之光反射率调制呈多阶段,促使再生时之读出雷射束之反射层变化于5阶段以上。而,透光性基板14为玻璃转变点(Tg)160℃以下之塑胶制者,光反射膜18为膜厚50nm以上之热传导率300k/Wm-1K-1之金属。
申请公布号 TW501127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9.01
申请号 TW090113957 申请日期 2001.06.08
申请人 TDK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有冈博之
分类号 G11B7/24 主分类号 G11B7/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光记录媒体,系在透光性基板上具有以色素为主成分之记录层,与接触于该记录层所形成之反射膜,并藉将雷射束照射于上述记录层以形成记录标记加以记录资讯,且对该记录标记照射读取雷射束而可读取所记录资讯,其特征在于:上述记录层具有被规定于雷射束与记录层之相对移动方向之任意单位长度及与其直交方向之单位幅度且被连续设定于上述移动方向之虚拟记录单元所成,该虚拟记录单元之上述记录层乃对应雷射束之照射时间及照射功力至少一方之5阶段以上调制而能形成大小相异之记录标记,并藉此可调制记录标记之对于虚拟记录单元之面积比及透光率中之至少依据面积比之光反射率以进行5阶段以上之多层记录,且上述透光性基板为玻璃转变点(Tg)80℃以上160℃以下之热塑性树脂制,上述反射膜为热传导率300k/Wm-1K-1以上之金属,上述记录标记部分之膜厚为50nm以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反射膜材料之热传导率与膜厚之积系为210-5k/Wk-1以上。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显示本发明实施形态例有关光记录媒体要部之一部分剖面斜视图图2为对同一光记录媒体使用雷射束予以记录资讯之光记录装置方块示意图图3为藉同一光记录装置在记录层形成记录标记时之该记录标记与虚拟记录单元及其光反射率之关系模式示意图图4为将照射虚拟记录单元之雷射束设成其他形状时之概略斜视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