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碟片状记录媒体、资料记录装置及方法、以及资料再生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可进行对应于大容量化光碟等之绝对时间表现,又,可容易判别光碟等之种类。本发明之解决手段,系利用于CD记录格式之副码内之Q频道内之零资料领域及/或相对时间领域等之较重要性之低领域,进行绝对时间领域之扩张。具体上为8位元之零资料领域ZERO之中,使用下位之4位元将「100分」之位数能以BCD表现等进行绝对时间表现。藉此,最大可表现到999分59秒74帧之绝对时间。又,使用零资料领域ZERO中之上位之4位元,也可以表现例如表示属于大容量化高密度化碟片要旨之识别资讯等。
申请公布号 TW498312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8.11
申请号 TW089120000 申请日期 2000.09.27
申请人 苏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户由纪夫;川哲司;佐古曜一郎;口达也;外山胜望;塚谷茂树
分类号 G11B20/12 主分类号 G11B20/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碟片状记录媒体,其系由依据CD格式记录格式记录资讯者,其特征为:具有:副码领域:记录具有作为附加资讯之副码,与Q频道:上述副码领域,系表示记录于碟片状记录媒体之资讯之记录位置,并且,记录包含以「时」「分」「秒」「帧」之各单位所表示之绝对时间资讯之位址资讯,上述Q频道系依据上述CD格式所定义,并且,在上述Q频道内之零资料领域,具有记录由上述绝对时间资讯中之「时」单位所表示时间资讯之AHOUR领域。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AHOUR领域,系分配于形成上述零资料领域之8位元资料之下位4位元。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绝对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记录。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时」单位之绝对时间资讯为将100分成为一单位之资料。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时」单位之绝对时间资讯为将60成为一单位之资料。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分」单位之绝对时间资讯为从0到59之资料。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Q频道为记录具有至少一部为于上述CD格式以符号化所不能出现之图案之识别资料之特定领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特定领域,系上述零资料领域之一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特定领域,系记录有表示于上述CD格式被再生之各曲之再生经过时间之相对时间领域。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识别资料,系包含表示,形成于碟片状记录媒体之记录层为是否具有单层构造,或是否具有复数层构造之记录层资讯。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记录层资讯,系若碟片状记录媒体为具有复数层构造时,表示包含在上述特定领域之那一记录层。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识别资料,系包含表示碟片状记录媒体之种类之资讯。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碟片状记录媒体,其中上述识别资料,系包含表示碟片状记录媒体为具有较CD更高记录密度之光碟之识别资讯。14.一种资料记录装置,其系主资料、与将附随于主资料之时间资讯记录于记录媒体者,其特征为具有:识别装置:为了识别上述记录媒体种类,与资料转换装置:不仅输出上述时间资讯,并且,因应上述记录媒体转换所输出之上述时间资讯之形式,与记录装置:将从上述资料转换装置装置所输出之时间资讯连同上述主资料记录于上述记录媒体。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资料转换装置,系由对应于CD格式之第1形式所表示之第1位址资讯,与输出由与上述第1形式不同之第2形式所表示之第2位址位址资讯,并且,对应于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从上述第1及第2位址资讯中之一方转换至另方。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第1位址资讯系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上述第2位址资讯系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第1位址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上述第2位址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第1位址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上述第2位址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2进码所表示。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时间资讯记录于包含在依据CD格式所形成之副码资讯之Q频道。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识别装置,系识别:具有第1记录密度,依据CD格式记录上述主资料及上述时间资讯之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与具有较上述第1记录密度更高第2记录密度,依据上述CD格式之特定格式记录上述主资料及上述时间资讯之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记录于上述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上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资料记录装置,其中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2进码表示。24.一种资料记录方法,其系主资料、与将附随于主资料之时间资讯记录于记录媒体者,其特征为:识别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因应上述媒体之种类以互相不同之复数形式所表示之上述时间资讯之中,从以第1形式所成之时间资讯转换为与第1形式不同之第2形式所成之时间资讯,将所转换为时间资讯连同上述主资料记录于上述记录媒体。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转换步骤,系输出:由对应于CD格式之第1形式所表示之第1时间资讯,与由与上述第1形式不同之第2形式所表示之第2时间资讯,并且对应于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上述第1及第2时间资讯中从一方转换为另方。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表示之绝对时间资讯,上述第2时间资讯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表示之绝对时间资讯。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者。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2进码所表示者。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时间资讯,系记录于包含于依据CD格式所形成之副码资讯之Q频道。30.一种资料记录方法,其系主资料、与将附随于主资料之时间资讯记录于记录媒体者,其特征为:识别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因应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以互相不同复数之形式所表示之上述时间资讯之中,产生所选择之时间资讯将所产生之时间资讯连同上述主资料记录于上述记录媒体。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产生步骤,系对应于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输出:以对应于CD格式之第1形式表示之第1时间资讯,与以与第1形式不同之第2形式所表示之第2时间资讯中之一个。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包含以「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包含以「时」「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系以BCD码表示。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系以2进码表示。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时间资讯,系记录于包含在依据CD格式所形成之副码资讯之Q频道。36.一种资料再生装置,其系再生:主资料、与记录有附随于主资料之时间资讯之记录媒体者,其特征为具备:读头装置:用来读取记录于上述记录媒体之上述时间资讯,与解调装置:因应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转换从上述读头装置所输出之上述时间资讯之形式,与再生装置:再生或显示从上述解调装置所输出之时间资讯所用者。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解调装置,系输出;由对应于CD格式之秒1形式所表示之第1位址资讯,与由与第1形式不同之第2形式所表示之第1位址资讯,并且,对应上述记录媒体之种类转,上述第1及第2位址资讯之中之一方转换为另方。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第1位址资讯,系包含由「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上述第2位址资讯,系包含由「时」「分」「秒」「帧」之各单位所示之绝对时间资讯。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系以BCD码表示。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第1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表示,上述第2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系以2进码表示。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时间资讯,系记录于包含在依据CD格式所形成之副码资讯之Q频道。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识别装置,识别:具有第1记录密度,具有,依据CD格式记录有上述主资料及上述时间资讯之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与上述较上述第1记录密度更高之第2记录密度,依据上述CD格式之特定格式,上述主资料及记录上述时间资讯之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记录于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包含由「分」「秒」「帧」之各单位所表示绝对时间资讯,记录于上述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包含由「时」「分」「秒」「帧」之各单位所表示之绝对时间资讯。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记录于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上述记录于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记录于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BCD码所表示,上述记录于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之时间资讯,系上述「时」「分」「秒」「帧」之各单位为以2进码所表示。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资料再生装置,其中上述第1碟片状记录媒体,系藉调变预先形成之蛇行沟以依据CD格式之第1形式记录有上述时间资讯,上述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系藉调变预先形成之蛇行沟以依据CD格式之依据特定格式之第2形式记录有上述时间资讯,上述识别装置系藉识别上述第1形式与上述第2形式来识别上述第1及第2碟片状记录媒体。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表示本发明所适用之碟片驱动之整体构成之方块图。第2图系用来说明关于CD之帧格式之略线图。第3图系用来说明关于CD之副码帧之格式之略线图。第4图系用来说明关于CD之副码之格式之略线图。第5图系用来说明副码之Q频道所用之略线图。第6图系用来说明关于CD-ROM之记录格式所用之略线图。第7图系用来说明本发明第1实施形态之绝对时间之表现之略线图。第8图系用来说明本发明第2实施形态之绝对时间之表现之略线图。第9图系用来说明本发明第3实施形态之绝对时间之表现之略线图。第10图系用来说明本发明第3实施形态之副码格式之略线图。第11图系用来说明本发明第4实施形态之绝对时间之表现之略线图。第12图系表示适用本发明之记录装置之第1例之方块图。第13图系表示适用本发明之记录装置之第2例之方块图。第14图系表示适用本发明之记录装置之第3例之方块图。第15图系表示适用本发明之记录装置之第4例之方块图。第16图系表示适用本发明之再生装置一例之方块图。第17图系可适用本发明之碟片记录再生装置一例之方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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