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具有再点火功能的燃气灶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再点火功能的燃气灶,燃气灶的点火电路由与灶具开关联动的开关K1、热电偶控制的舌簧继电器常闭开关K2、电源以及脉冲点火器串联形成,在燃气灶主燃火气路上设置一个用于熄火保护的热电偶电磁阀,在燃气灶的灶具开关阀的阀芯上设置与进气口相同的两个主燃火出气口,并设置于与进气口完全错开的另一环面上,阀芯上还设置一个长明火出气口,脉冲点火器的打火点设置在长明火头上。应用本实用新型,只需开启灶具开关就可以自动完成点火,而且如遇意外熄火,不但能自动保护主燃火气路关闭,还能自动再点火,毋须再次启动开关。 | ||
申请公布号 | CN250214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7.24 |
申请号 | CN01253095.6 | 申请日期 | 2001.08.15 |
申请人 | 陈振农 | 发明人 | 陈振农 |
分类号 | F23Q9/12;F24C3/10 | 主分类号 | F23Q9/12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亮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再点火功能的燃气灶,所述燃气灶的点火电路由与灶具开关联动的开关K1、第一热电偶控制的舌簧继电器常闭开关K2、电源以及脉冲点火器串联形成,在燃气灶主燃火气路上设置一个用于熄火保护的第二热电偶控制的电磁阀,所述脉冲点火器的打火点设置在长明火头上。 | ||
地址 | 200233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曹家宅星联居委会杂货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