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眼镜(四)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眼镜 ( 四 ) ,特别是指一种外观造型设计具有创作性及新颖性者。首先,请参阅第一图至第七图所示,本创作大体上系在两个表面呈圆弧形且外形近似扁弧椭圆形之镜框的中间连接一表面微凹的支架,该二镜框大小一致且左右对称,并在二者之间跨装有一拱桥形鼻垫,又在该二镜框的外侧端缘上分别枢接一镜脚,该二镜脚之宽度朝镜脚末端逐渐缩小,而且中间部位系由二长圆形臂上下组合而成,中间部位并凹陷呈长凹形;请参者第八图所示,系为二镜脚收合后之另一立体图;由整体造型视之,二镜脚中间部位系由二长圆形臂上下组合而成,且凹陷成长凹形,此为本创作极为特殊之处,再加上由两镜框及两镜脚所勾勒出的圆弧流线造型,更是为平贴使用者轮廓之特殊设计,因此,本产品不仅具有流畅线条的前卫造型及符合人体工学设计外,更能强调出本创作之高价值感受。综观上述,本创作不论从任何角度观之,整体造型设计均能显示出清新脱俗、流畅线条及高雅大方之视觉感受。
申请公布号 TW330110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4.11
申请号 TW086306961 申请日期 1997.08.11
申请人 贸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徵卿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眼镜(四)』之形状。图示简单 说明:第 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第二图所示系本创 作之前视 图。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第四图所示 系本创作 之左侧视图。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 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 视图。第 八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另一立体图。
地址 台北巿长春路二十号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