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设液晶显示器之摄录放影机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附设液晶颢示器之摄录放影机」的形状新式样。如后附图式所示,本创作系将视讯摄录放影机与液晶显示器合设成一体,可供使用者选择由观景器或该液晶颢示器取景摄录影,并可立刻放出已录影景物来看,以更边录者。同时本案物品内部增设插装IC记忆卡用之录放影机构,以供摄录静止画面,亦可将录影带所录动画中之特定画面录入该IC记忆卡。整体造形新颖大方,轻巧易于携带。本案新式样之特征主要为:在正面偏右侧上部设有大型镜头,镜头下方设扬声器,与略呈方形之镜头座共构成在机体上面布设操作钮件及指示器、麦克风插座等配置,及该机体上面之曲线区划,在右侧面设有可开合并转动面向之略呈矩形盒状液晶显示器,该液晶显示器之外壳在左侧面之录影带安装部外盖系设成适于右手掌持之多曲面,并可从机体下部启后方之机体左后侧面形状相对应,形状新颖。在上述机体左侧面之后端边呈曲线形,并设一圆形电源开关,外观特异。总之,整体造形新颖美感,洵属一种主导流行摄录放影机的新式样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492765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6.21
申请号 TW091300734 申请日期 2001.01.03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宫下身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权太 台北巿忠孝东路一段一三八号六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附设液晶显示器之摄录放影机 」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表示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2图系表示其后视图; 第3图系表示其左侧视图; 第4图系表示其右侧视图; 第5图系表示其俯视图; 第6图系表示其仰视图; 第7图系表示其(由左侧前方斜视之)立体图(1); 第8图系表示由(由右侧前方斜视之)立体图(2); 第9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下)时,使用 状态之俯视参考图(1); 第10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后)时,使 用状态之俯视参考图(2); 第11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上)时,使 用状态之俯视参考图(3); 第12图系表示液晶显示器转回贴近机体右侧面,但 显示幕向外侧时之右侧视参考图; 第13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前视参 考图; 第14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后视参 考图; 第15图系表示由机体下部打开录影带安装部外盖 时之立体参考图; 第16图系表示其通电状态之右侧视参考图; 第17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左侧视 参考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