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如附图所示「附设液晶显示器之摄录放影机 」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表示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2图系表示其后视图; 第3图系表示其左侧视图; 第4图系表示其右侧视图; 第5图系表示其俯视图; 第6图系表示其仰视图; 第7图系表示其(由左侧前方斜视之)立体图(1); 第8图系表示由(由右侧前方斜视之)立体图(2); 第9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下)时,使用 状态之俯视参考图(1); 第10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后)时,使 用状态之俯视参考图(2); 第11图系表示打开液晶显示器(显示幕向上)时,使 用状态之俯视参考图(3); 第12图系表示液晶显示器转回贴近机体右侧面,但 显示幕向外侧时之右侧视参考图; 第13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前视参 考图; 第14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后视参 考图; 第15图系表示由机体下部打开录影带安装部外盖 时之立体参考图; 第16图系表示其通电状态之右侧视参考图; 第17图系表示其透明部分(平行斜线部分)之左侧视 参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