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多个对等实体间无错误传送资料之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行动通讯系统之弹性无线电链结控制(RLC)协定,藉此定义多个不同之RLC功能。这些不同之RLC功能可以许多不同方式结合,以产生一完整而实用且较现有协定弹性之RLC协定。例如提供一组新规则决定如何及/或何时轮询或传送一状态报告,以进行自动重覆要求(ARQ)。故对一特定服务架构可使用一组规则,而对不同服务架构可使用另一组规则。以此方式,该规则可适当地符合相关之该类服务。
申请公布号 TW49094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6.11
申请号 TW089106534 申请日期 2000.04.08
申请人 L M 艾瑞克生电话公司 发明人 贝拉 罗东宜;皮尔 班明;马泰司 强森;克丽斯丁 罗伯;贾奇 沙克斯;麦克 眉儿;罗洁 卡登
分类号 H04L12/00;H04Q7/00 主分类号 H04L1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在多个对等实体间无错误传送资料之方法, 包含以下步骤: 一传输对等实体送一轮询要求至一接收对等实体, 该轮询要求要求一状态报告;以及 该接收对等实体回应该轮询要求送该状态报告至 该传输对等实体。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 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一传输缓冲器中最后之PDU 传送后送出该轮询要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未 收到一状态报告且一轮询计时器中止时,送该轮询 要求。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 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预定数目之PDU 时送出该轮询要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 法,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 预定数目之SDU时送出该轮询要求。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 对等实体已传送一传输窗预定部份时送该轮询要 求。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 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一预定时期则送 该轮询要求。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 该传输对等实体延迟送出该轮询要求一预定时期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等 实体回应接收之状态报告调整一传输窗元件。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等实 体回应接收之状态报告重送至少一PDU。11.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 状态报告可信时,回应接收之状态报告重送至少一 PDU。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 对等实体在一估计PDU计数器未计数时传送该状态 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该接收对等实体在该估计 PDU计数器计数时不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 体。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 对等实体在该接收对等实体侦测至少一个不见或 不正确之接收PDU时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 实体。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 收对等实体在收到预定数目之PDU时传送该状态报 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方法,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收到预定数目之SDU时 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1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回应收 到之轮询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对等实 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一传输窗预定部份时 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18.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一预 定时期内传送该状态报告。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延后一预定时期传 送一该状态报告。20.一种在多个对等实体间无错 误传送资料之系统,包含: 一传输对等实体; 一接收对等实体;以及 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及该接收对等实体间之通讯链 结,用以使其间资料通讯,该传输对等实体包含送 一轮询要求至该接收对等实体之装置,该轮询要求 要求一状态报告;以及 该接收对等实体包含回应该轮询要求送该状态报 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之装置。21.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一传输缓冲 器中最后之PDU传送后送出该轮询要求。2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 传输对等实体未收到一状态报告且一轮询计时器 中止时,送该轮询要求。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 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 传送预定数目之PDU时送出该轮询要求。24.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 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预定数目之SDU时送出该轮询 要求。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 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送一传输窗预 定部份时送该轮询要求。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 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 已传送一预定时期则送该轮询要求。2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延迟送 出该轮询要求一预定时期。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20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回应接收之状态 报告调整一传输窗元件。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 项之系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回应接收之状态报 告重送至少一PDU。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 统,其中该传输对等实体在该状态报告可信时,回 应接收之状态报告重送至少一PDU。31.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一估计 PDU计数器未计数时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 实体,该接收对等实体在该估计PDU计数器计数时不 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32.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该接收 对等实体侦测至少一个不见或不正确之接收PDU时 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体。3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收到 预定数目之PDU时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对等实 体。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接收 对等实体在收到预定数目之SDU时传送该状态报告 至该传输对等实体。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 系统,其中该接收对等实体在该传输对等实体已传 送一传输窗预定部份时传送该状态报告至该传输 对等实体。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 该接收对等实体在一预定时期内送该状态报告。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接收对等 实体延后一预定时期送该状态报告。图式简单说 明: 图1说明一RLC协定之确认模式资料转移方法,其可 用于实施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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