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式(I)之化合物: 其中X系氢; Y及Z各独立选自通式(IV)之芳基环: R1.R4.R4'及R4"各系氢; R2及R3各独立选自氢及甲基; 其特征在于R系选自下列通式(V)(醯胺基)及(VI)(胺 基甲酸酯基)之基: 其中Q系O; R5系选自化学键及伸烃基; R8系伸烃基; R6及R7各独立选自烃基及官能性烃基,其中R6及R7之 至少一个为官能性烃基; 各R9系选自氢、烃基及官能性烃基。2.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R为通式(V)之基,及(i)R6 及R7各独立选自含1至50个碳原子之烃基及含1至50 个碳原子之官能性烃基之组群,但至少一个R6及R7 为官能性烃基。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2项之化合物, 其中至少一个R6及R7为带有侧链及/或终端反应性 及/或潜在反应性官能度及/或离去基之官能性烃 基。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化合物,其中至少 一个R6及R7为带有选自羟基、-COOR11.-CR12=CH2.-CO-CR12= CH2.-OCO-CR12=CH2.-OCO-NH-R9.Cl、 异氰酸酯基、封阻异氰酸酯基及-NHR11之组群之侧 链及/或终端基, 其中R11系选自氢及烃基之组群;及 R12系选自氢及含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5.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4项之化合物,其中4-位置-OR基之至少一 个R基系选自下列之组群: 其中n为1至24,n1为0-23,n2为1-24,n3为1-24,及R12系选自 氢及含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之组群。6.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R系通式(VI)之基,及R9系 选自氢、含1至50个碳原子之烃基及含1至50个碳原 子之官能性烃基之组群。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 项之化合物,其中4-位置-OR基之至少一基系选自下 列组群: 其中n为1-24及n1为0-23。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化合物,具有通式(VII)、(VIII)或(IX):9.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8项之化合物,其中R为通式(V)之基,及(i)R6 及R7各独立选自含1至50个碳原子之烃基及含1至50 个碳原子之官能性烃基之组群,但至少一个R6及R7 为官能性烃基。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合 物,其中至少一个R6及R7为带有侧链及/或终端反应 性及/或潜在反应性官能度及/或离去基之官能性 烃基。11.一种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下式 三芳基-1,3,5-三之方法: 其中n为1-20之制数;包括使下式化合物: 其中R"为烃基及n为1-20之整数;与下式化合物反应: 而形成该化合物。12.一种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下式化合物之方法: 包括使下式化合物: R9-NCO 与下式化合物反应: 而形成该化合物。13.一种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下式化合物之方法: 包括使选自下列之化合物: 与下式化合物反应: 而形成该化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