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保护从初始源中分离后的压缩内容 | ||
摘要 | 合法地从一个源提取内容材料的设备被捆绑到顺从性模块上,该顺从性模块在被保护拷贝的材料的分发中执行拷贝保护方案。之后,提取设备(110)将被提取的内容材料捆绑到执行拷贝保护的顺从性模块(120)。通过将合法的提取器(110)捆绑到执行拷贝保护的分发模块(120),来自其它提取设备的其它潜在未授权的提取内容将被区分。因为使用将合法提取器(110)捆绑到分发模块(120)来区分合法提取内容,而不是提取内容的编码特性,诸如弱水印的存在或者不存在,所以合法提取器(110)可以被配置来提供任何编码,包括最小化带宽和存储器需求的压缩编码。提取设备(110)到分发模块(120)的捆绑可以是物理的或逻辑的。物理捆绑依赖于系统的物理完整性,以保证可选源无法接入分发模块(120)。逻辑捆绑依赖于密码技术,以保证只有授权的提取器(110)才被捆绑到分发模块(120)。 | ||
申请公布号 | CN13506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5.22 |
申请号 | CN00807519.0 | 申请日期 | 2000.12.27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埃普斯坦 |
分类号 | G10H1/00;G06F1/00 | 主分类号 | G10H1/0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栾本生;李亚非 |
主权项 | 1.一种系统(100)包括:一个提取设备(110),它被配置来接收被保护的内容材料,并从中提供一个对应于被保护内容材料的至少一部分的一个被提取的数据项,以及一个分发模块(120),它被配置来从提取设备(110)接收被提取的数据项,并存储该被提取的数据项以在后来传送到播放设备(140),其中:提取设备(110)被捆绑到分发模块(120),以阻止分发模块(120)从除所述提取设备(110)之外的源或者另外的捆绑设备接受一个未授权的数据项。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