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
摘要 本发明系揭示新颖之高灵敏度正作用及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彼能提供具有优异正交横切面图之高解析度且不会受静止波影响的高度耐热性图样电阻层。该组成物含有一特殊之经氰基取代之磺酸酯化合物,如α-(甲磺醯氧基-亚胺基)-4-甲氧基基氰,做为可藉用光化射线照射之酸产生剂。当膜形成树脂成份具有重量平均分子量对数均分子量之比不超过3.5的此一分子量分布时,经由使用此特殊之酸产生剂所获致的利益将很显着。
申请公布号 TW48782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5.21
申请号 TW085115253 申请日期 1996.12.10
申请人 东京应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羽田英夫;山崎浩幸;菅田祥树;驹野博司;石川清
分类号 G03F7/038;G03F7/039 主分类号 G03F7/03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正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彼系一溶于 有机溶剂中之均匀溶液形态,且包含: (a1)100重量份硷溶性含羟基树脂,其中至少部份的 羟基每一个系经酸可解离取代基取代,且重量平均 分子量对数均分子量之比Mw:Mn不会超过3.5;以及 (b)0.1至30重量份含氰基之磺酸酯化合物做为酸 产生剂,其系以下列通式表示 R1-C(CN)=N-O-SO2-R2, 其中R1表示单价芳族基,R2表示具有1至4个碳原子且 未取代或经卤素原子取代之烷基,其中该含羟基树 脂系羟基苯乙烯均聚物、羟基苯乙烯与苯乙烯之 共聚物,且其中该羟基苯乙烯部份之莫耳比例系至 少70%,及在该组份(a1)中之酸可解离取代基系选自 第三-烷氧基羰基、第三-烷基、烷氧基烷基及环 系缩醛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正作用化学 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1至60%于该含羟基树脂内 之羟基系经酸可解离基取代。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正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表示R1 之芳族单价基系选自未取代或经卤素原子、烷基 、烷氧基或硝基取代之苯基、基、喃基、及 嗯基。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正作用化学敏 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在该组份(a1)中之酸可解离 取代基系选自第三-丁氧基羰基、第三-丁基、乙 氧基乙基、甲氧基丙基、四氢喃基、及四氢 喃基。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正作用化学敏化 型光阻组成物,其中在该组份(a1)内之重量平均分 子量对数均分子量之比Mw:Mn不超过2.5。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5项之正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 中在该组份(a1)内之重量平均分子量对数均分子量 之比Mw:Mn不超过1.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正 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该组份(b)之量系 在每100重量份组份(a1)1至20重量份的范围内。8.一 种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彼系一溶于有机 溶剂之均匀溶液形态,且包含: (a2)100重量份硷溶性树脂,其中重量平均分子量对 数均分子量之比Mw:Mn不会超过3.5; (b)0.1至30重量份含氰基之磺酸酯化合物做为酸 产生剂,其系以下列通式表示 R1-C(CN)=N-O-SO2-R2, 其中R1表示单价芳族基,R2表示具有1至4个碳原子且 未取代或经卤素原子取代之烷基;以及 (c)3至70重量份酸可交联树脂,其中该做为组份(c)之 酸可交联树脂系在分子内具有羟基、烷氧基或彼 等之组合的胺基树脂,及该做为组份(a2)之硷溶性 树脂系选自酚醛清漆树脂、羟基苯乙烯均聚物、 其中部份羟基每个皆经酸可解离基取代之羟基苯 乙烯均聚物、苯乙烯化合物与羟基苯乙烯之共聚 物、部份或完全氢化之聚羟基苯乙烯、羟基苯乙 烯与(甲基)丙烯酸或彼之衍生物的共聚物、及(甲 基)丙烯酸与彼之衍生物的共聚物。9.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8项之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 该做为组份(c)之酸可交联树脂系选自三聚氰胺树 脂、尿素树脂、彼等之组合物,其每一个在分子内 都可具有羟基、烷氧基、或彼之组合。10.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8项之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 其中表示R1之芳族单价基系选自未取代或经卤素 原子、烷基、烷氧基或硝基所取代之苯基、基 、喃基及嗯基。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负 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在该组份(a2)内 之重量平均分子量对数均分子量之比Mw:Mn不超过2. 5。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负作用化学敏化型 光阻组成物,其中在该组份(a2)内之重量平均分子 量对数均分子量之比Mw:Mn不超过1.5。1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8项之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 中该组份(b)之量系在每100重量份组份(a2)1至20重量 份的范围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负作用化 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其中该组份(c)之量系在每100 重量份组份(a2)10至50重量份的范围内。1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8项之负作用化学敏化型光阻组成物, 其中该组份(b)系为重量比在1:2至2:1范围内之-( 甲磺醯氧基亚胺基)-基氰与-(甲磺醯氧基亚胺 基)-4-甲氧基基氰的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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