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根据作为电子水印埋入在著作物中的复制属性,在记录媒体上记录著作物的复制品的记录装置,进行对记录的复制品的再生的再生装置,记录的媒体,记录方法以及再生方法
摘要 本发明的特征是在记录媒体上非法地记录著作物的非法第2代复制品时,不能够再生该复制品。在盘上记录著作物的复制品时,作为电子水印,预先埋入记载在盘上的BCA上的媒体识别信息。在复制品的再生时,把该记载在盘的BCA上媒体识别信息与作为电子水印埋入到复制品中的媒体识别信息进行对照,仅在两者一致时进行再生。
申请公布号 CN134859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5.08
申请号 CN00806753.8 申请日期 2000.02.23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三井义隆;石原秀志
分类号 G11B20/10;H04N5/92 主分类号 G11B20/1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宗杰;叶恺东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装置,该记录装置在记录媒体上记录有关作为电子水印埋入了复制属性的数字著作物的复制品,其特征在于:具备通过读取埋入在数字著作物中的电子水印,取得复制属性的获取装置;在所取得的复制属性是表示仅允许限于第1代复制品向记录媒体的记录意思的一代复制属性时,把所取得的复制属性改写为表示禁止复制品进一步复制意思的禁止多代复制属性的改写装置;读出在成为记录该著作物的复制品的记录媒体中,以不可修改的状态记录着媒体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读出装置;在记录媒体上记录作为电子水印埋入禁止多代复制属性和媒体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数字著作物的复制品的记录装置。
地址 日本大阪府门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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