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利用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城市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方法,其特点在于包含以下过程,分离轻重物质:在10米/秒~20米/秒的强风环境中,将重物质与有机及其它轻物质分离,也可用在水池中沉淀的方法将上述物质分离;催化裂化:将有机及其它轻物质置入反应釜,在温度为250~550℃温度下将油、气分离出来;汽化:将剩余物质继续加热到800~900℃温度时,通入150~500℃的过热水蒸汽将残碳制成水煤汽(H<SUB>2</SUB>+CO)。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方法处理城市垃圾不会造成大气污染,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也大大降低,所生成的油、气、水煤汽均可作为燃料等加以利用,变废为宝。 | ||
申请公布号 | CN13477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5.08 |
申请号 | CN01135949.8 | 申请日期 | 2001.10.24 |
申请人 | 田富才 | 发明人 | 田富才;石应四 |
分类号 | B09B3/00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机构 | 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伯勤 |
主权项 | 1、一种城市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过程:分离轻重物质:将砖、石、玻璃、金属等重物质与有机及其它轻物质分离开;催化裂化:将分离出来的有机及其它轻物质置入反应釜,加入3~5%的崔化剂,在温度为250~550℃温度下将油、气分离出来,可用来作为植物肥料或者精炼成燃料;汽化:将剩余物质继续加热到800~900℃温度时,通入150~500℃的过热水蒸汽将残碳制成水煤汽(H2+CO); | ||
地址 | 8332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奎屯优利特种油品有限公司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