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吧台(四)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吧台(四)之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外观造型经美化设计,以外观明亮、造型独特、风格柔美为设计原意,使整体得以呈现具有独特美感且与众不同之吧台形态。如各附图所示,本创作之吧台(四)其造型主要特色可概括如下:其一,吧台之整体系概成『L』字型,具有一长边及一短边,而该长边与短边的连结处,则以弯弧导角型态呈现;于短边端部另成型有一较小幅度的『L』型弯弧;其二,吧台主体,其上侧系为较窄的型态,并与吧台上端面板成『T』字型连结,而主体下侧则以较宽的型态成型,并以弧面成型外壁面;其三,吧台的外部壁面,于下端侧处环设有架空线,而上端侧则以多数的饰条接续排置,并以该成排的饰条环设吧台外壁;其四,吧台其台面面板上,于短边端角处设有弯弧形的架空线,而于长边面板上则以直线形架空线配置;整体而论,本创作摆脱用吧台呈单纯矩形或圆形体之造型设计,而藉以『L』字型构成整体、环绕架空线、直架空线、弯弧架空线、独特的排状饰条、上窄下宽的主体等独特造形设计,使整体之外观兼具丰富立体感而不失协调柔和之感,且又具精致稳重之典雅质感,其独特、新颖之处,实符新式样之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并祈早日赐予专利,至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48625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5.01
申请号 TW090304724 申请日期 2001.07.18
申请人 王敏槐 发明人 王敏槐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天赐 台中巿南屯路二段四○八号七楼之一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吧台(四)』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地址 台中市北屯区旧社巷六十四之三号A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