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由化学式(I)表示之亚磷酸酯: 其中,R1.R2.R4与R5表示氢原子、具有1至8个碳原子之 烷基、具有5至8个碳原子之环烷基、具有6至12个 碳原子之烷基环烷基、具有7至12个碳原子之芳烷 基或苯基;R3表示氢原子或具有1至8个碳原子之烷 基;X表示一个直接键、硫原子或-CHR6基,其中R6表示 氢原子、具有1至8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具有5至8个碳 原子之环烷基;A表示具有2至8个碳原子之伸烷基或 *-COR7-基,其中R7表示一个直接键或具有1至8个碳原 子之伸烷基,而*表示与氧之键结;Y与Z其中之一表 示羟基、具有1至8个碳原子之烷氧基或具有7至12 个碳原子之芳烷氧基,另一者表示氮原子或具有1 至8个碳原子之烷基。2.一种制备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亚磷酸酯之方法,其包括将通式(II)表示之双 酚类: 其中,R1.R2.R3与X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定义,及三 卤化磷与一通式(III)表示之羟基化合物相反应: 其中,R4.R5.A、Y与Z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定义。3. 一种有机材料用之安定剂,其包含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亚磷酸酯作为活性组份。4.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3项之安定剂,其中该有机材料系热塑性树脂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安定剂,其中该有机材 料系聚烯烃或工程树脂。6.一种安定有机材料之 方法,其包括在该有机材料中制备该亚磷酸酯。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安定有机材料之方法,其 中该有机材料系热塑性树脂。8.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6项之安定有机材料之方法,其中该有机材料系 聚烯烃或工程树脂。9.一种经安定之有机材料,其 包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亚磷酸酯与有机材料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经安定有机材料,其 中该有机材料系热塑性树脂。11.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9项之经安定有机材料,其中该有机材料系聚烯 烃或工程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