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前置焦距放大器,系在摄影透镜之物体侧安 装成装卸自如,无焦点倍率较1.9为大,其特征在于: 自物体侧起依序具备:具有正折射率之正透镜群GF, 与具有负折射率之负透镜群GR; 前述正透镜群,具有接合正透镜; 前述负透镜群,具有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 将前述负透镜群GR之焦点距离设为fR,前述正透镜 群GF最靠近物体侧之透镜面之有效径设为F时,满 足下列条件, 0.5<F/│fR│<10.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前置 焦距放大器,其中, 前述正透镜群GF,具有由配置于最靠近物体侧、且 凸面朝向物体侧之负弯月透镜与正透镜相贴合而 成之接合正透镜; 前述负透镜群GR,具有配置于最靠近物体侧之正透 镜,与配置于该正透镜像侧之两凹透镜; 将前述正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前述负透镜 群GR最靠近物体侧之透镜面之有效径设为R时,满 足下列条件, 0.03<R/fF<1.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前置焦距 放大器,其中,前述正透镜群GF,系由从物体侧起,依 序为凸面朝向物体侧之负弯月透镜与正透镜相贴 含所构成之接合正透镜,与正弯月透镜所构成; 前述正透镜及前述正弯月透镜中之至少一方之透 镜,系由阿贝常数d为65以上之光学玻璃所形成; 将前述正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前述前置焦 距放大器之无焦点倍率设为M,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 述负透镜群GR之轴上间隔设为DFR时,满足下列条件, 3.0<fFM/DFR<15.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前置焦 距放大器,其中前述负透镜群GR,系由从物体侧起, 依序贴合正弯月透镜透镜与两凹透镜与正弯月透 镜所构成,相对前述两凹透镜之d线之折射率nd,满 足下列条件, 1.7<nd。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前置焦距放大器, 其中将相对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正透镜之d线之折 射率的平均値设为N,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前述两凹 透镜之物体侧之面之曲率半径设为RA,前述负透镜 群GR中之前述两凹透镜之像侧之面之曲率半径设 为RB时,满足下列条件, 1.6<N -2.0<(RB+RA)/(RB-RA)<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前置 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负正透镜群GR,系由从物体侧 起,依序为正弯月透镜与两凹透镜与正弯月透镜相 贴合而成,相对前述两凹透镜之d线之折射率nd,满 足下列条件, 1.7<nd。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前置焦距放大器, 其中将相对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正透镜之d线之折 射率的平均値设为N,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前述两凹 透镜之物体侧之面之曲率半径设为RA,述负透镜群 GR中之前述两凹透镜之像侧之面之曲率半径设为RB 时,满足下列条件, 1.6<N -2.0<(RB+RA)/(RB-RA)<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前置 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正透镜群GF,系由从物体侧起 ,依序贴合凸面朝向物体侧之负弯月透镜与正透镜 而成之接合正透镜,与正弯月透镜所构成,前述正 透镜及前述正弯月透镜中之至少一方之透镜为阿 贝数d为65以上之光学玻璃所形成; 将前述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前述前置焦距 放大器之无焦点倍率设为M,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述 负透镜群GR之轴上间隔设为DER时,满足下列条件, 3.0<fFM/DFR<15.0。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前置焦 距放大器,其中前述负正透镜群GR,系由从物体侧起 ,依序为正弯月透镜与两凹透镜与正弯月透镜相贴 含而成,相对前述两凹透镜之d线之折射率nd,满足 下列条件, 1.7<nd。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前置焦距放大器 ,其中前述负正透镜群GR,系由从物体侧起,依序为 正弯月透镜与两凹透镜与正弯月透镜相贴合而成, 相对前述两凹透镜之d线之折射率nd,满足下列条件 , 1.7<nd。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其中将相对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正透镜之d线之 折射率的平均値设为N,前述负透镜群GR中之前述两 凹透镜之物体侧之面之曲率半径设为RA,前述负透 镜群GR中之前述两凹透镜之像侧之面之曲率半径 设为RB时,满足下列条件, 1.6<N -2.0<(RB+RA)/(RB-RA)<0。12.一种具有防振机能之前置焦 距放大器,系在摄影透镜之物体侧安装成装卸自如 ,无焦点倍率较1.9为大,其特征在于: 从物体侧起,依序具备具有正折射率之正透镜群GF, 与具有负折射率之负透镜群GR; 前述正透镜群GF,具有接合正透镜; 前述负透镜群GR,具有包含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 的接合透镜; 将由负透镜群GR之全体或其一部分之具有负折射 率之透镜群所构成之防振透镜群GV,向大致与光轴 直交方向移动来进行防振; 将防振时与前述防振透镜群GV之光轴大致直交方 向之最大移动量设为S,前述防振透镜群GV之焦点 距离设为fV,前述正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时, 满足下列条件, S/│fV│<0.2 0.1<│fV│/fF<5.0。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具防 振机能之前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将防振时与前述 防振透镜群GV之光轴大致直交方向之最大移动量 设为S,前述正透镜群GF最靠近物体侧之透镜面之 有效径设为F,前述负透镜群GR最靠近物体侧之透 镜面之有效径设为G时,满足下列条件, S/F<0.2 2.0<F/R<10.0。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防 振机能之前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正透镜群GF, 具有配置于最靠近物体侧之负弯月透镜与正透镜 相贴合而成之接合正透镜; 前述负透镜群GR,具有配置于最靠近物体侧之正透 镜、与配置于其像侧之两凹透镜; 将前述正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前述负透镜 群GR之最靠近物体侧之透镜面之有效径设为R时, 满足下列条件, 0.03<R/fF<1.0。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具防振 机能之前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防振透镜群GV, 包含自物体侧起,依序为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与 两凹透镜相贴合所构成之接合透镜; 将前述防振透镜群GV最靠近像侧之有效径设为V, 沿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述负透镜群GR之光轴的空气 间隔设为DFR时,满足下列条件, 0.000001<(S)2/DFRV< 0.01。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防振机能之前 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防振透镜群GV,包含自物 体侧起,依序为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与两凹透镜 相贴合所构成之接合透镜; 将前述防振透镜群GV最靠近像侧之有效径设为V, 沿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述负透镜群GR之光轴的空气 间隔设为DFR时,满足下列条件, 0.000001<(S)2/DFRV< 0.01。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具防振机能之前 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正透镜群GF,具有配置于 最靠近物体侧之负弯月正透镜与正透镜相贴合而 成之接合正透镜; 前述负透镜群GR,具有配置于最靠近物体侧之正透 镜、与配置于其像侧之两凹透镜; 将前述正透镜群GF之焦点距离设为fF,前述负透镜 群GR之最靠近物体侧之透镜面之有效径设为R时, 满足下列条件, 0.03<R/fF<1.0。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具防振 机能之前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防振透镜群GV, 包含自物体侧起,依序为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与 两凹透镜相贴合所构成之接合透镜; 将前述防振透镜群GV最靠近像侧之有效径设为V, 沿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述负透镜群GR之光轴的空气 间隔设为DFR时,满足下列条件, 0.000001<(S)2/DFRV< 0.01。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具防振机能之前 置焦距放大器,其中,前述防振透镜群GV,包含自物 体侧起,依序为凸面朝向像侧之正透镜与两凹透镜 相贴合所构成之接合透镜; 将前述防振透镜群GV最靠近像侧之有效径设为V, 沿前述正透镜群GF与前述负透镜群GR之光轴的空气 间隔设为DFR时,满足下列条件, 0.000001<(S)2/DFRV< 0.01。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显示由本发明第1实施例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与摄影透镜所构成之合成光学系之透镜构成的 图。 第2图系第1实施例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3图系显示由本发明第2实施例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与摄影透镜所构成之合成光学系之透镜构成的 图。 第4图系第2实施例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5图系显示由本发明第3实施例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TC与摄影透镜L1所构成之合成光学系之透镜构成 的图。 第6图系第3实施例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7图系显示由本发明第4实施例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TC与摄影透镜L1所构成之合成光学系之透镜构成 的图。 第8图系第4实施例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9图系显示由本发明第5实施例之前置焦距放大 器TC与摄影透镜L2所构成之合成光学系之透镜构成 的图。 第10图系第5实施例之摄影透镜L2处于望远端状态 时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11图系第5实施例之摄影透镜L2处于广角端状态 时之合成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12图系第3实施例之摄影透镜L1之单独光学系的 诸像差图。 第13图系第4实施例及第5实施例之摄影透镜L2处于 望远端状态时之单独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第14图系第4实施例及第5实施例之摄影透镜L2处于 广角端状态时之单独光学系的诸像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