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能两次使用的灯泡
摘要 本发明所涉及的是电源照明用具,特别是适合于220v电压灯泡使用频率较高的照明装置,有效地提高灯泡的使用寿命。它主要由:二根钨丝以及电阻丝组成,当一根钨丝在工作状态中,另一根钨丝处于备用状态,当工作状态的一根钨丝因老化烧断时,由于电阻丝的作用备用钨丝自动接通电流,继续工作。达到一只灯泡二次使用效果。本发明主要适用于:额定电压在220v或110v普通照明白炽灯灯泡,日光灯、节能灯、路灯及其它装饰灯等。
申请公布号 CN13408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3.20
申请号 CN00126916.X 申请日期 2000.09.01
申请人 金华江 发明人 金华江
分类号 H01K9/06 主分类号 H01K9/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能两次使用的灯泡,其主要是由泡壳(1)、钨丝(5)、(7)、杜美丝(2)、(3)、(8),绝缘心柱(6)、电阻丝(4)等组成,其特征在于:泡壳(1)内增加一根备用钨丝(7)、两根杜美丝(2)、(8)之间串联一个电阻丝(4)。
地址 317034浙江省临海市岭景乡花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