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强化轮辋之脚踏车轮
摘要 一种脚踏车轮基本具有一轮毂,多数轮辐自轮毂往外延伸及一环状轮辋系联结至轮辐外端以支撑轮胎。环状轮辋具有一轮辐附接部,其具有多数开口以收纳轮辐外端,环状轮辋的开口具有位于轮辐与环状轮辋间之强化构件或垫圈,轮辐外端具有位于强化构件或垫圈的轮辐孔内之弯段或与垫圈或强化构件内表面相接合之头段。轮辋在各轮辐孔上方设有一强化肋部或弯部,强化肋部或弯部可为连续或不连续状,轮辋的轮辐附接部分成一外圆周段、一中间圆周段(其形成有轮辐开口)及一内圆周段。轮辐附接部之至少部份的中间圆周段在轮辐开口上方及下方具有一第一预定壁厚度,这些部份的第一预定壁厚度大于轮辐附接部的内圆周段之一第二预定壁厚度。
申请公布号 TW479026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3.11
申请号 TW089107292 申请日期 2000.04.18
申请人 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村冈 勉;冈岛 伸平
分类号 B60B21/06 主分类号 B60B2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强化元件沿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呈连续延伸。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多数该等强化元件以一不连续型式形成于各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由增加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的壁厚度之肋部来形成该等强化元件。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肋部形成于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内表面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肋部形成于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外表面上。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肋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在各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上,由一连续肋部形成该等强化元件。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在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内表面上形成该等肋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在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外表面上形成该等肋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肋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沿将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分成内及外圈状段之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由连续环状弯部形成该等强化元件。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内圈状段相对该等外圈状段朝彼此呈轴向偏移。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内圈状段相对该等外圈状段远离彼此呈轴向偏移。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弯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中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在各个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中,由多数不连续弯部以一不连续型式形成该等强化元件。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弯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中至少部份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弯部为U型,其中各该等弯部具有位于该等轮辐开口上方之一圆周延伸弯部段及一对径向延伸弯部段。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弯部沿各该等轮辐开口形成,以至少部份分别包围各该等轮辐开口。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在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的径向内部及径向外部之段上具有增加的壁厚度。21.一种脚踏车轮总成,包含多数外延伸轮辐,其中各该等轮辐具有一内端部、一外端部、及位于该等内与外端部之间的一中心部,该等轮辐之各外端部具有一放大头构件;及一环状轮辋,其具有适可收纳一轮胎之一外环状部,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系联结至该外环状部且对该外环状部呈径向往内延伸,及一内环状部,其位于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的径向内部并使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相联结形成一中空内部,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形成有多数圆周排列轮辐开口及与该等轮辐开口相邻形成之强化元件,该等强化元件位于该外环状部及该等轮辐开口间之该等轮辐开口的径向外部。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强化元件沿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呈连续延伸。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多数该等强化元件以一不连续型式形成于各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上。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由增加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的壁厚度之肋部形成该等强化元件。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肋部形成于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内表面上。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肋部形成于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外表面上。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脚踏车轮辋,其中该等肋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在各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上,由一连续肋部形成该等强化元件。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在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内表面上形成该等肋部。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在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之外表面上形成该等肋部。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肋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沿将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分成内及外圈状段之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由连续环状弯部形成该等强化元件。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内圈状段相对该等外圈状段朝彼此呈轴向偏移。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内圈状段相对该等外圈状段远离彼此呈轴向偏移。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弯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中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在各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中,由多数不连续弯部以一不连续型式形成该等强化元件。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弯部在一径向往外方向中至少部份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约8.0公厘之一区域内。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弯部为U型,各该等弯部具有位于该等轮辐开口上方之一圆周延伸弯部段及一对径向延伸弯部段。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弯部沿各该等轮辐开口形成,以至少部份分别包围各个该等轮辐开口。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第一及第二环状轮辐附接部在位于该等轮辐开口的径向内部及径向外部之段上具有增加的壁厚度。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进一步包含多数强化构件,其中各该等强化构件具有一轮辐孔,该等轮辐的外端部位于该等轮辐孔中。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脚踏车轮总成,其中该等强化构件具有一具一第一径向宽度的第一部及一具有大于该第一径向宽度的一第二径向宽度的第二部,该第一部位置该环状轮辋的轮辐开口内。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脚踏车轮总成,进一步包含该等强化元件在约0.25至1.0倍的该第一部的第一径向宽度之区域中与该等轮辐开口呈径向分布。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具有根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之一前轮毂、十六个轮辐及一轮辋之脚踏车前轮的侧视图;图2为图1所示脚踏车前轮辐之部份放大平面图,其中联结有轮辐之内端部;图3为一部份脚踏车前轮之放大部份侧视图,其中显示图1所示脚踏车轮之两轮辐及轮辋间之连接;图4为沿图3的剖线4-4所示之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其中剖示脚踏车轮之强化构件且以平面显示轮辐;图5为沿图3的剖线4-4所示之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为清楚显示故自轮辋移除强化构件及轮辐;图6为沿图3的剖线6-6所示之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为清楚显示故自轮辋移除强化构件及轮辐;图7为图1-7所示轮辋之图解侧视图,以虚线显示连续之强化元件或肋部;图8为图1-8所示轮辋之图解侧视图,以虚线显示外、中间及内圆周段之配置;图9为根据本发明之强化构件或垫圈之放大右侧视图;图10为图9所示强化构件或垫圈之放大边缘视图;图11为图9及11所示强化构件或垫圈之放大左侧视图;图12为沿图9的剖线12-12所取之图9-11所示强化构件或垫圈之纵剖视图;图13为沿图9的剖线13-13所取之图9-12所示强化构件或垫圈之纵剖视图;图14为根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图15为根据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图16为图15所示修改的一部份脚踏车轮辋之部份侧视图;图17为根据本发明第四实施例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图18为图17所示修改的一部份脚踏车轮辋之部份侧视图;图19为根据本发明第五实施例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侧视图;图20为图19所示一部份脚踏车轮之部份侧视图;图21为图19及20所示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图22为根据本发明第六实施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图23为根据本发明之图22所示修改的一部份脚踏车轮之部份侧视图;图24为根据本发明第七实施例之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图25为根据本发明第八实施例之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图26为根据本发明第九实施例之修改的脚踏车轮辋之部份剖视图;图27为图26所示一部份脚踏车轮辋之部份侧视图;图28为根据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之图26及27所示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及图29为根据本发明第十实施例之脚踏车轮辋之图解侧视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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