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产生火焰及喷泉的工艺品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产生火焰及喷泉的工艺品,在工艺品的内部设有两条主管,其中一条主管供可燃气体,另一条主管供水;在工艺品表面适当位置上分别装有喷火嘴及喷水嘴,其中喷火嘴与供气主管连接,喷水嘴与供水主管连接。本实用新型可用在佛像、圣诞树或石砌假山等工艺品上,使用时工艺品周围会形成火焰及喷泉,产生出绚丽的色彩,提高工艺品的观赏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及实用性。 | ||
申请公布号 | CN2478693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2.27 |
申请号 | CN01235624.7 | 申请日期 | 2001.04.26 |
申请人 | 陈志平;陈素全 | 发明人 | 陈志平;陈素全 |
分类号 | B05B17/08 | 主分类号 | B05B17/08 |
代理机构 |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海波 |
主权项 | 1、一种可产生火焰及喷泉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品(1)的内部设有两条主管(2、3),其中一条主管(2)供可燃气体,另一条主管(3)供水;在工艺品(1)表面适当位置上分别装有喷火嘴(4)及喷水嘴(5),其中喷火嘴(4)与供气主管(2)连接,喷水嘴(5)与供水主管(3)连接。 | ||
地址 | 510700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文冲文苑花园A6栋306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