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警示手电筒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手电筒的改进技术方案。现有的手电筒通常只作为照明灯使用,功能单一。本实用新型包括筒体、灯罩、开关和导电片,其特征在于筒体尾部设有尾罩,尾罩内腔有一圆弧形托盘,托盘上方置一金属球,下方斜置金属导向板,所述的金属导向板呈漏斗状设置,其上端与导电片连接,下端固定在尾罩底部。它可以作为地震等出险前的辅助警报器具,增加了手电筒的使用功能。 | ||
申请公布号 | CN247935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2.27 |
申请号 | CN01208708.4 | 申请日期 | 2001.03.04 |
申请人 | 高本法 | 发明人 | 高本法 |
分类号 | F21V33/00;F21L4/00;//F21W131:30,F21W111:10,F21Y101:00,G08B5/36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代理机构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戴晓翔 |
主权项 | 1、一种警示手电筒,包括筒体(1)、筒体前端的灯罩(2)、开关(3)和筒体内壁的导电片(4),其特征在于筒体(1)尾部设有尾罩(5),尾罩(5)内腔有一圆弧形托盘(6),托盘上方置一金属球(7),下方斜置金属导向板(8),所述的金属导向板呈漏斗状设置,其上端与导电片(4)连接,下端固定在尾罩(5)底部。 | ||
地址 | 315613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铁场东路32号金鱼电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