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三阶段口服避孕药 |
摘要 |
公开了避孕的方法,其中以三个阶段的顺序在21天内每天使用雌激素和孕激素。在第一阶段,以相应于23-28μg17α-乙炔基雌二醇的雌激素活性和0.065-0.75mg炔诺酮的促孕活性的、低却避孕有效日剂量的雌激素和孕激素的联合形式使用5-8天;接着在7-11天内使用相同剂量雌激素和相应于0.25-1.0mg炔诺酮的促孕活性的孕激素;接着在3-7天内使用相同剂量雌激素和相应于0.35-2.0mg炔诺酮的促孕活性的孕激素;接着在4-8天内不使用雌激素或孕激素。 |
申请公布号 |
CN13347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2.06 |
申请号 |
CN99816157.8 |
申请日期 |
1999.12.08 |
申请人 |
奥索-麦克尼尔药品公司 |
发明人 |
G·尚戈尔德;A·鲁宾;D·乌普马利斯 |
分类号 |
A61K31/565;A61K31/567;//(A61K31/567 31:567) |
主分类号 |
A61K31/565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元忠;钟守期 |
主权项 |
1.一种避孕方法,其包括连续21内给育龄妇女以避孕有效日剂量使用雌激素和孕激素的联合形式,其中在第一阶段的5-8天内该联合形式含有作用相当于约0.065-0.75mg炔诺酮的孕激素和作用相当于约23-28μg乙炔基雌二醇的雌激素;接着,第二阶段的7-11天内,该联合形式含有作用相当于约0.25-1.0mg炔诺酮的孕激素和作用相当于约23-28μg乙炔基雌二醇的雌激素;接着,第三阶段的3-7天内,该联合形式含有作用相当于约0.35-2.0mg炔诺酮的孕激素和作用相当于约23-28μg乙炔基雌二醇的雌激素;接着4-8天内不接受激素给药;其条件是孕激素剂量应由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逐步增加,而雌激素的剂量在每个阶段保持为常数。 |
地址 |
美国新泽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