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传输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的光传输装置备有用从最大发光波长在560~590nm范围内的黄色发光二极管和最大发光波长在490~550nm范围内的绿色发光二极管等的短波长发光器件(14)发出的光,发出与从外部输入的电信号(11)对应的光信号的光发射机(1),用不含苯环的丙烯酸酯系聚合物构成芯材,在芯材中的不与聚合物结合的硫原子的量在5ppm以下,并且在一端与短波长发光器件(14)光耦合的塑料光纤(2),和有与塑料光纤(2)的另一端光耦合的光电检测器(31),根据光电检测器(31)的输出,发出输出电信号(35)的光接收机(3)。 | ||
申请公布号 | CN133388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2.01.30 |
申请号 | CN99815742.2 | 申请日期 | 1999.12.21 |
申请人 | 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吉村朋也;斋藤宪敬;冲田明光 |
分类号 | G02B6/00;H04B10/12 | 主分类号 | G02B6/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罗亚川 |
主权项 | 1.光传输装置,它的特征是备有有短波长发光器件,用从该短波长发光器件发出的光,发出与从外部输入的电信号对应的光信号的光发射机,用不含苯环的丙烯酸脂系聚合物构成芯材,在该芯材中的不与聚合物结合的硫原子的量在5ppm以下,并且在一端与上述的短波长发光器件光耦合的塑料光纤,和有与该塑料光纤的另一端光耦合的光电检测器,根据该光电检测器的输出发出输出电信号的光接收机。 |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