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灯具(三)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照明灯具(三)」,尤指一种外观造型呈现出新颖、独特之具有创意及富于美感视觉效果,堪称为一首创之新式样创作者。如附图所揭示,本创作照明灯具(三)造型设计,其系呈一方型体,该方型体中心设有一镂空之梅花形状,四边设有锁固之螺丝,该方型体中心处一侧设有一按压开关,该按压开关两侧各设有一可供伸缩之杆体,两杆体中设有一强化板体,两杆体一端连结一杆体,该杆体上设有一美观之灯罩,该灯罩内设有一发光体,该方型体并可与一影音光碟片容置架连结﹔整体而言,其外表呈现出新颖、独特的造型意象,实为一独树风格之造型。综上而言,本创作之整体设计,以其形态精致美观的设计,极富诱惑消费者之目光并可有效刺激购买慾,此一造型及实用性优越产品,符合新式样申请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470506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2.21
申请号 TW090301227 申请日期 2001.02.27
申请人 竹祥灯业工厂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志泽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樊贞松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王云平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照明灯具(三)」之形状者。图式 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
地址 桃园县芦竹乡芦兴街五十一号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