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从被记录的公开资料恢复主密钥 | ||
摘要 | 一主密钥的密码被包括在被加密的公开资料的每个记录内,所述被加密的公开资料需要主密钥用于解密和随后的处理。使用与委托人相关的公用密钥对主密钥进行加密,通常在与每个被授权的用户相关的智能卡上编码。一旦智能卡被丢失或解密设备不能操作,包含被加密的主密钥的记录被送给委托人,用于检索主密钥。委托人使用与公用密钥对应的私有密钥确定主密钥,所述公用密钥被用于对主密钥进行加密。在一优选示例中,委托人是智能卡或别的加密/解密设备的销售商。收费后,提供一包含被检索到的主密钥的替代智能卡或设备,使用户连续使用,以对用户的收藏内的别的记录资料进行解密。 | ||
申请公布号 | CN132758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2.19 |
申请号 | CN00801828.6 | 申请日期 | 2000.08.16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A·埃普斯坦 |
分类号 | G11B20/00;G06F1/00;H04L9/08 | 主分类号 | G11B20/0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永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记录公开资料(101)的方法包括:对公开资料(101)进行加密(210),产生被加密的信息(112,114),依靠主密钥(121)促进加密后的信息(112,114)的解密,对主密钥(121)进行加密(230),产生一被加密的主密钥(111),依靠私有密钥(p)促进主密钥(121)的解密,在记录介质(140)上记录(240)被加密的主密钥(111)和被加密的信息(112,114)。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