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车辆用标识灯 | ||
摘要 | 一种车辆用标识灯,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也能确保对灯具的良好视觉效果。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用多个将光源灯泡12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反射的反射单元14s构成。这些反射单元14s的左方向最大扩散角θL,被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左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其右方向最大扩散角θR被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右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在灯具视线角达到一定程度之前,能使整个反射面14a看上去很明亮。 | ||
申请公布号 | CN13260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2.12 |
申请号 | CN01123198.X | 申请日期 | 2001.05.17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发明人 | 夏目和典 |
分类号 | F21V5/00;F21V7/00;F21V13/04;//F21W101:14,F21Y101:00 | 主分类号 | F21V5/00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梧 |
主权项 | 1、一种车辆用标识灯,包括光源灯泡、将来自该光源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光镜、设置在该反光镜的前方侧的前面透镜,所述反光镜的反射面是由多个能使来自所述光源灯泡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反射的反射单元构成的,所述前面透镜是平面镜,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朝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所述反射面的所述一方侧端部的反射单元越小的值。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