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装饰性发光体 | ||
摘要 | 一种装饰性发光体,包括灯泡1、灯座2、灯泡防护罩3和灯座夹4,灯座夹4由外环架41、开口夹环42、连接两者的连接杆44、位于夹环42开口处的长连接杆45组成,具有适度弹性;灯泡防护罩3置于装饰性发光体内部,灯泡1伸进扇形孔5进入灯泡防护罩,再将灯座2朝缺口43挤压使其进入夹环42内被紧紧夹住。本实用新型的装饰性发光体可以随意更换灯具,尤其适用于如气球等的充气式的用于装饰或广告的发光体。 | ||
申请公布号 | CN246390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2.05 |
申请号 | CN01214938.1 | 申请日期 | 2001.01.11 |
申请人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坂田国连塑胶厂 | 发明人 | 庄志清 |
分类号 | G09F13/00;G09F13/04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代理机构 | 深圳睿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志明 |
主权项 | 1、一种装饰性发光体,包括灯泡(1)、灯座(2)、灯泡防护罩(3)、灯座夹(4)和面层(6),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夹(4)包括外环架(41)以及位于外环架(41)内偏心位置的开口夹环(42),两者通过多根连接杆(44)以及位于夹环(42)开口处的两根长连接杆(45)连成一体且具有适度弹性;灯泡防护罩(3)置于装饰性发光体内部并与发光体的面层(6)一起固定在外环架(41)的外边缘;灯泡(1)通过由长连接杆(45)与外环架(41)围成的扇形孔(5)置于灯泡防护罩(3)之内,灯座(2)朝缺口(43)挤压进入夹环(42)内被紧紧夹住。 |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乡大光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