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取放台面装置
摘要 本案系为一种取放台面装置,用以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滚珠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
申请公布号 TW466206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2.01
申请号 TW089121858 申请日期 2000.10.18
申请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许瑞晃
分类号 B65G13/02 主分类号 B65G1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巿忠孝东路一段一七六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取放台面装置,用以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滚珠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装置系包含:一马达,用以提供动力;一主动轮,与该马达之间藉由一传动带传递动力;以及一传动轮,利用该主动轮所传递之动力,进而驱动该滑动台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马达亦可作为一煞车马达。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带系选自一链条与一同步皮带中之一。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滚珠装置包含:一滑轨,固定于该滑动台面,系为一线性球体轴承,其两侧各具有一长串滚珠;以及一滑件,固定于该底座,藉该长串滚珠与该滑动台面进行滑动接触。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轮上系设置一煞车器,用以使该传动轮置停止于该特定位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煞车器与该煞车马达系同时动作。8.一种取放台面装置,用以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第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一第一滚珠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第一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一第二滑动台面,藉由该第一滑动台面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第二滚珠装置,装设在该第一滑动台面与该第二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装置系包含:一马达,用以提供动力;一主动轮,与该马达之间藉由一传动带传递动力;以及一传动轮,利用该主动轮所传递之动力,进而驱动该滑动台面。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马达亦可作为一煞车马达。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带系选自一链条与一同步皮带中之一。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滚珠装置包含:一滑轨,系为一线性球体轴承,其两侧各具有一长串滚珠;以及一滑件,藉该长串滚珠与该滑动台面进行滑动接触。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轮上系设置一煞车器,用以使该传动轮置停止于该特定位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煞车器与该煞车马达系同时动作。15.一种取放台面装置,用以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滚针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装置系包含:一马达,用以提供动力;一主动轮,与该马达之间藉由一传动带传递动力;以及一传动轮,利用该主动轮所传递之动力,进而驱动该滑动台面。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马达亦可作为一煞车马达。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带系选自一链条与一同步皮带中之一。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滚针装置包含:一滑轨,固定于该滑动台面,系为一线性球体轴承,其两侧各具有一长串滚针;以及一滑件,固定于该底座,藉该长串滚针与该滑动台面进行滑动接触。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传动轮上系设置一煞车器,用以使该传动轮置停止于该特定位置。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取放台面装置,其中该煞车器与该煞车马达系同时动作。22.一种取放台面系统,用以于一特定位置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取放装置,藉由一传动装置之驱动,滑动至该特定位置,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一煞车器,设置于该传动装置上,用以使该传动装置停止于该特定位置;以及一物品架,具有复数个独立空间,俾由该取放装置存取该物件。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取放装置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滚珠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传动装置系包含:一马达,用以提供动力;一主动轮,与该马达之间藉由一传动带传递动力;以及一传动轮,利用该主动轮所传递之动力,进而驱动该滑动台面。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马达亦可作为一煞车马达。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传动带系选自一链条与一同步皮带中之一。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滚珠装置包含:一滑轨,固定于该滑动台面,系为一线性球体轴承,其两侧各具有一长串滚珠;以及一滑件,固定于该底座,藉该长串滚珠与该滑动台面进行滑动接触。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煞车器系设置于该传动轮上。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系统,其中该煞车器与该煞车马达系同时动作。30.一种取放台面结构,用以于一特定位置取放一物件,其包含:一取放装置,藉由一传动装置之驱动,滑动至该特定位置,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煞车器,设置于该传动装置上,用以使该传动装置停止于该特定位置。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取放装置包含:一底座,具有一传动装置;一滑动台面,藉由该传动装置而为驱动,俾对该物件进行取放动作;以及一滚珠装置,装设在该底座与该滑动台面之间,用以提供其间之相对运动。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传动装置系包含:一马达,用以提供动力;一主动轮,与该马达之间藉由一传动带传递动力;以及一传动轮,利用该主动轮所传递之动力,进而驱动该滑动台面。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马达亦可作为一煞车马达。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传动带选自一链条与一同步皮带中之一。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滚珠装置包含:一滑轨,固定于该滑动台面,系为一线性球体轴承,其两侧各具有一长串滚珠;以及一滑件,固定于该底座,藉该长串滚珠与该滑动台面进行滑动接触。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煞车器系设置于该传动轮上。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取放台面结构,其中该煞车器与该煞车马达同时动作。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其系本案取放台面装置习知技术之示意图。第二图:其系本案取放台面装置最佳实施例之左视图。第三图:其系本案取放台面装置最佳实施例之侧视图。
地址 桃园县龟山乡山顶村兴邦路三十一之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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