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模组
摘要 本发明系一种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不使用固定胶带,而使用例如本发明之定位件及接地夹之固定构件来把该等板片固定在该型框上,能够防止该等板片产生皱褶,并且提供该等板片有适当程度的热膨胀空间,藉此消除皱褶,因此,能够大幅增进液晶显示器装置的显示性能。
申请公布号 TW46636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2.01
申请号 TW087121735 申请日期 1998.12.28
申请人 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金熙善;李英在;李相奂;姜邰佶;李相熙;金源柱
分类号 G02F1/13 主分类号 G02F1/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器(LCD)模组,系包括有:一型框,系容纳有一光导板、一组堆叠板片及一液晶显示板;一灯体,系配置在该液晶显示器模组之一部位上,及经由该光导板及该等板片把光放射到该液晶显示板上;一顶框架,系封装住该型框;一印刷电路板,具有一接地端子及电连接该液晶显示板及控制该液晶显示板的驱动状态;及一定位件,系安装并且插入该型框及该液晶显示板之间,并且藉由贯穿该等堆叠板片及重叠的型框,把该等板片固定于该型框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定位件包括有:一第一头部,位在该等堆叠板片最上面的一个板片上并且固定于该等板片之边缘部位;一第一插拴,系由该第一头部的一部位垂直延伸所构成并且通过该等堆叠板片插入该型框内;及一第二插栓,系由该第一头部的另一部位垂直延伸所构成并且不通过该等板片而插入该型框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堆叠板片包括有:一第一穿孔,用于插入该第一插栓,其系一次同时对应于该第一插栓的底部在该等堆叠板片的共同部位处打洞所构成;及一第一沟槽,系用以穿过该第二插栓,其系一次同时对应于该第二插栓的底部切割该等堆叠板片的共同部位处所构成。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一穿孔不与该第一插栓接触。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一穿孔系形成第一长孔。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一穿孔系以基纵长方向平行于一板片膨胀方向的样式配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一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该等板片的较长边的样式配置。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包括有:一第一固定孔,用于固定该第一插栓,其系在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第一穿孔的一个部位处打洞所构成;及一第二固定孔,用于固定该第二插栓,系在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第一沟槽的部位处打洞所构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固定孔系接触该第一及第二插栓。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更包括有一挡止突出构件,用于防止该等板片不会被该第一头部过度挤压,挡止突出构件系一成形于该型框上,并且位于该第一固定孔周围向上延伸到一预定的高度,插穿过该等板片并且接触该第一头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改定位件包括有:一第二头部,系位于该等堆叠板片最上面之一板片上及固定在该等板片的侧边部位;一第三插栓,系由该第二头部之一部位垂直延伸而成并且通过该等板片插入该型框1内;及一拴锁构件,系与该第三插栓一体成形,并且从该第三插栓之端部突出。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组,其中该等堆叠板片包括有一第二穿孔,系用于插入该第三插栓,其系一次同时对应于该第三插栓之底部在该等堆叠板片的共同部位处打洞所构成。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二穿孔不与该第三插栓接触。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二穿孔系形成为一长孔。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二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一板片膨胀方向的样式配置。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二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该等板片的较长边的样式配置。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术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包括有一第三固定孔,系用于固定该第三插栓,其系在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第二穿孔的部位处打洞所构成。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三固定孔系与该第三插栓接触。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更包括有一位于底部的防脱离凹槽,系与该等板片连接并且防止该栓锁构件的脱离。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框锁构件具有一倒三角形的截面。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术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定位件包括有:一第三头部,位于该等堆叠板片最上面之一板片上及固定在该等板片侧边部位;及一对第四插栓,系由该第三头部之二个分别的部位延伸而成,并且分别不通过该等板片地插入该型框内。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堆叠板片包括有:一第三穿孔,系在该等堆叠板片上对应于该第四插栓之二个部位之间的一个部位处打洞所构成;及一对第二沟槽,系用于穿过该等第四插栓,其系一次同时在该等堆叠板片上对应于该第四插栓底部之分别的共同部位处切割所构成。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包括有一对第四固定孔,系用于固定该等第四插栓,其系在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等第二沟槽之部位处打洞所构成。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四固定孔系与该第四插栓接触。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更包括有一突出构件,用于防止该第三头部过度下压该等板片,该突出构件系在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第三穿孔的部位上一体成形向上至一预定高度,并且穿插该等板片且接触到该第三头部。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突出构件不与该第三穿孔接触。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三穿孔系形成为一长孔。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三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一板片膨胀方向的样式配置。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三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该等板片的较长边的样式配置。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定位件更包括有:一第四头部,系位于该等堆叠板片最上面之一板片上及固定在该等堆叠板片的侧边部位;一第五插栓,系由该第四头部之一部位垂直延伸而成并且通过该等板片插入该型框内;及一对第六插栓,系由该第四头部之部位垂直延伸而成并且不通过该等板片而插入该型框内。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堆板片包括有:一第四穿孔,用于插入该第五插栓,其系在该等堆叠板片对应于该第五插栓底部之共同部位处一次打洞所构成;及一对第三沟槽,系用于穿过该等第六插栓,其系分别在该等堆叠板片上对应该等第六插栓底部之部位处一次同时切割所构成。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四穿孔不与该第五插栓接触。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四穿孔系形成为一长孔。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四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一板片膨胀方向的样式配置。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第四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该等板片的较长边的样式配置。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包括有:一第五固定孔,系用于固定该第五插栓,其系构成于该型框上对应于该第四穿孔之部位处;及一对第六固定孔,系用于固定该等第六插栓,其系分别构成于该型框上对应于该对第三沟槽之部位处。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第五及第六固定孔系接触该等第五及第六插栓。38.一种液晶显示器(LCD)模组,系包括有:一型框,系容纳有一光导板、一组堆叠板片及一液晶显示板;一灯体,系配置在该液晶显示器模组之一部位上,及经由该光导板及该等板片把光放射到该液晶显示板上;一顶框架,系封装住该型框;一印刷电路板(PCB),系提供有一接地端子及电连接该液晶显示板及控制该液晶显示板的驱动状态;及一接地夹,系安装于该型框之一端部上,及藉由电连接该印刷电路板及该顶框架,使该印刷电路板所产生的电磁波经由该顶框架释放出,并且限制该等堆叠板片之移动区域,使该等板片不会被外力移动。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接地夹系弯折成C型,具有一顶面、一侧面及一底面,并且组装在该型框上,以其侧面朝向该型框,及该底面接触该印刷电路板之接地端子,及该顶面更包括有一倒L形构件位于该等板片上方,以限制该等板片的移动区域。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更包括有一夹持部,用于曝露出该等板片之端部,其系形成在对应于该接地夹之顶面的部位处。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夹持部更包括有一支撑突出构件,用于支撑该接地夹之顶面,及突出一预定之高度。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支撑突出构件具有一半圆形的截面。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接地夹系弯折成C型,具有一顶面、一侧面及一底面、并且组装在该型框上,以其侧面朝向该型框,及该顶面置于该等板片上方,以限制该等板片的移动区域,及该底面的一端部系沿着该型框的边缘方向延伸,以接触该印刷电路板之接地端子。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型框更包括有一夹持部,用于曝露出该等板片之端部,其系形成在对应于该接地夹之顶面的部位处。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夹持部更包括有一突出构件,用于固定该等板片,及其系从该型框突出。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板片更包括有一板片穿孔,用于插入该突出构件,其系形成该对应于该突出构件之部位处。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板片穿孔不与该突出构件接触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板片穿孔系形成为一长孔。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板片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一板片膨胀方向的样式配置。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板片穿孔系以其纵长方向平行于该等板片的较长边的样式配置。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夹持部更包括有一对支撑面构件,系形成在该突出构件相反二侧的部位处而突出该型框上,及支撑住该接地夹之顶面,以及防止该等板片被该接地夹之顶面过压。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等支撑面构件更包括有一夹持拴锁构件,用于闩锁住该接地夹之顶面。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模组,其中该接地夹之顶面更包括有一拴锁孔,用于插入该夹持拴锁构件,其系形成在对应于该夹持拴锁构件的部位处。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表示本发明液晶显示器模组第1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二图系表示第一图中之第1实施例之局部放大图;第三图A到第三图C系表示本发明一定位件及一型框之间组合状态剖视图;第四图系表示本发明第2实施例一定位件及一型框之立体图;第五图系表示第四图中之该定位件及该型框之间之组合状态剖视图;第六图系表示本发明第3实施例之一定位件及一型框之立体图;第七图系表示第六图中之该定位件及该型框之间之组合状态剖视图;第八图系表示本发明第4实施例之一定位件及一型框之立体图;第九图系表示第八图中之该定位件及该型框之间之组合状态剖视图;第十图系表示本发明第5实施例之一接地夹及一型框之立体图;第十一图系表示本发明第6实施例之一接地夹及一型框之立体图;第十二图系表示第十一图中之该接地夹及该型框之间之组合状态剖视图;第十三图系表示发明第7实施例之一接地夹及一型框之立体图;及第十四图系表示第十三图中之该接地夹及该型框之间之组合状态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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