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免电式万用警示器
摘要 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尤指一种能泛用于各种车辆上、道路上或建筑物上等施工现场,作为交通警示安全器具,主要由一似阶梯环状之第一及第二显示元件互相交错套合,且各环体分别具有可以反光之不同颜色,藉由支持第二显示元件之弹簧受振动时,产生推举第二显示元件作上下往复移位作用,使该第一及第二显示元件产生互相交替对外显示作用,以达到交通安全警示功效。
申请公布号 TW46552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1.21
申请号 TW089206162 申请日期 2000.04.15
申请人 宋瑞昌 发明人 宋瑞昌
分类号 B62J6/00 主分类号 B62J6/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展俊 台北巿和平东路二段二○三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包含:一本体,可由透明材料制成为一中空筒体状,上端外圆具有一可以自由贴设反光性材料之可标示部份,中段为一呈多个大小不同之同心阶梯环状体之第一显示元件,藉由等间距凸设之肋部互相连接,并且固定在本体内侧面,使各环体间具有空隙;第二显示元件,亦呈多个大小不同之同心阶梯环状体,使各环体间具有空隙,且活动交错套合在上述各第一显示元件之各空隙中,对应于上述第一显示元件之肋部位置,则置设呈可以和该等凸肋互相套合之逃隙部,底部上方中央部位并凸设一具有一定重量之受压部,其中,第二显示元件和上述第一显示元件是呈可以反光,且互相不同之颜色外表,而底部下方中央具有一顶推弹簧,使其底部能放置在上述顶推弹簧上端受其支持,以便和上述第一显示元件产生相对性上下往复移位作用;弹簧,置设在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之底部上,使其上端恰能顶住本体内部,俾对该第二显示元件产生有下压作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其中更包含:一限位元件,呈似筒体状,延设在位于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上方之本体中央内部;一定位元件,上端固定在上述限位元件上方之本体中央内部,其下端则置设一具有一定重量之摆锤,使其可以随本体活动时,在上述第一显示元件内部作360度自由摆动动作,以便于摆锤作横向摆动时,能对该凸起之受压部产生下压动作;并且,该摆锤之下端边缘可略低于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之受压部之最高点,而,该受压部则设成中央位置较高突起之似凸球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其中,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之受压部,是设呈中央较低而边缘较高突起之似凹盘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其中更包含:一可转动元件,藉一轴穿设在上述本体顶面中央略偏心位置,上端并设呈似扇叶形状,并且在其端部位置设呈似凹匙面状拨动部,以便于受风力推动作用,在其轴下端固设有一转盘,以该转盘近周缘位置穿设有多数个孔,俾由一端具有开叉状嵌接部之拨动元件嵌合,其中,该拨动元件之下端边缘须略低于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之受压部之最高点位置。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一种免电式万用警示器,其中,上述可转动元件之轴系穿设在上述本体顶面中央位置,上端并设呈似扇叶形状,并且,在其轴上置设有一齿轮,及在该轴一侧并设一具有第二齿轮之第二轴,又在其第二轴下端固设有一转盘,在该转盘近周缘位置穿设有多数个孔,俾由一端具有开叉状嵌接部之拨动元件嵌合,其中,该拨动元件之下端边缘须略低于上述第二显示元件之受压部之最高点位置。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侧面结构剖面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之第一、二显示元件之结构关系立体示意图。第三图系第一图之第一、二显示元件部份之局部结构放大图。第四图系第三图之动作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侧面结构剖面图。第六图系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侧面结构剖面图。第七图系本创作第四实施例之侧面结构剖面图。第八图系第七图之可转动元件之俯视结构图。第九图系第七图之拨动元件立体分解结构图。第十图系本创作第五实施例之侧面结构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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