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和室电脑桌 |
摘要 |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和室电脑桌之造形设计,特别是指一种摆设于和室内,外型流畅且具有变化,并适合于放置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之和室电脑桌。请参阅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并请配合参阅其他各图,如图所示,本创作之和室电脑桌,其系藉由一固定及一活动之两圆弧流线造型之桌体所组合而成,使整体造型呈现立体变化、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再者,如第八图所示,本创作可适切改变该活动桌之位置,以令本创作具有空间不协调的特异感受,及弹性使用之新奇功能,使得两桌体相对的灵活摆设变化,正符合社会潮流求新求变之设计要求,呈现出不同以往且更具空间变化的视觉享受。综上所述,本创作在创作人匠心独具的巧思下,藉由圆弧线条的装饰及多角度摆设之新奇效果,配合精巧组合变化之视觉美感,以及不落俗套之造型设计,更显得整体造型之简洁流畅、风格独特,实为一兼具实用与造型美之新颖设计。 |
申请公布号 |
TW465935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1.21 |
申请号 |
TW088302389 |
申请日期 |
1999.04.16 |
申请人 |
曾振法 |
发明人 |
曾振法 |
分类号 |
|
主分类号 |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附图所示和室电脑桌之形状。图式简单说 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八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图。 |
地址 |
高雄县梓官乡光明路六十二巷七十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