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号志灯(二)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一种号志灯(二)之新式样设计,其外观系经由创作人深思熟虑之后所设计完成,上述之号志灯(二),在外观布列及线条设计上乃如附图所示之造型,其中该号志灯(二)之主体系设置于一底座上,该主体细具有矩形断面,于该主体之顶端设有一具有多重倾斜造形之顶块,且于主体前侧面上设有灯号容置空间可供号志安装固定于其内,藉由该矩形柱状主体配合其顶端所设之顶块更衬托出其整体造型所表现出之现代前卫之造型美感,不但可以配合主体造形之特色,予人一种新颖、简洁之视觉美感且能兼顾产品之实用性,足见创作人在整体之造型设计上倍下苦心;且该号志灯(二)从未被公开使用或见于任何刊物上,完全合乎「新颖性」及「创作性」之新式样专利要件,申请人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466038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1.21
申请号 TW090300639 申请日期 2001.02.02
申请人 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明正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煜腾 台北巿松德路一七一号二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号志灯(二)」之形状者。图式 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为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系为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台北市忠孝东路五段四六○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