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不透明调理组合物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不透明调理剂,其中含有C16或更长碳链(优选C16-C22)的一烷基季铵化合物;在各烷基取代基中含有C16至更长碳链(优选C16至C18)的二烷基季铵化合物,还包括足以使该调理剂不透明量的脂肪醇。一烷基季铵化合物与二烷基季铵化合物的比例必须不小于约2∶1。脂肪醇的含量约是1%至约4%。 | ||
申请公布号 | CN13221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1.14 |
申请号 | CN99811851.6 | 申请日期 | 1999.07.29 |
申请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D·R·皮勒斯 |
分类号 | A61K7/50 | 主分类号 | A61K7/5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元忠;谭明胜 |
主权项 | 1.一种不透明的头发调理组合物,含有:(a)在烷基取代基中具有16或更多个碳原子的一烷基季铵化合物;(b)在各烷基取代基中含有16至18个碳原子的二烷基季铵化合物,和(c)足以使该组合物不透明量的脂肪醇;其中(a)和(b)的比例至少是2∶1。 | ||
地址 | 荷兰鹿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