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内踝骨折复位固定器 | ||
摘要 | 一种内踝骨折复位固定器,它由钳状的左、右两臂构成。其前端分别为左直小弧形弯钩、右弧形弯钩,两个弯钩的顶端是相对的棱形锥尖,在两臂的末端是手握环,在临近手握环的直臂上各有一个相对的挡卡可以控制固定器分级地夹紧。它是用于内踝骨折复位固定的专用器械。由于挡卡的作用,使棱形锥尖进入皮质骨达松质骨不滑脱,不再无限量深入,解决了原器械在加压用力时,造成骨块,骨片胀开碎裂的问题。另外,左直小弧形弯钩,右弧形弯钩,它能牢牢地贴敷在骨折近端,远端皮质骨表面上,不至悬空,使锥尖挡卡配合进一步稳固。 | ||
申请公布号 | CN2455210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0.24 |
申请号 | CN00267962.0 | 申请日期 | 2000.12.29 |
申请人 | 刘秀才 | 发明人 | 刘秀才 |
分类号 | A61B17/56;A61B17/00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1、一种内踝骨折复位固定器,由钳形的左、右两臂构成,两者中部用转轴连接,其特征在于:左臂的前端是左直小弧形弯钩,右臂前端是右弧形弯钩,两个弯钩的顶端为相对的棱形锥尖,在左右臂的末端是手握环,中段为直臂,在临近手握环的左右直臂相对的位置各连接一个一面有齿状的挡卡,齿面相对。 | ||
地址 | 154800黑龙江省依兰县东顺城路永庆巷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