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发光之原子笔 | ||
摘要 |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可发光之原予笔』之形状新式样,尤其是指一种整体款式新颖创新的可发光之原子笔首先设计应用者。请一并参阅全部附图所示,本创作之可发光之原子笔最顶端具有瘦长的按压段,由一略具花苞重重叠覆圈围且呈倾斜状端套所包覆,并于倾斜口底端组设笔夹,该笔夹顶端呈凸字形,由此向下并朝内贴靠且逐渐缩小至尾端后,突然朝外倾斜弯折;端套下呈上大下小的圆锥状连接一色环体后连接透明段及具数排圆形孔洞之金属管套设的笔身,再利用数道凹环连接一圆斜锥,而圆斜锥底段则连设渐大且呈矩形端面的下端,内供组设如原子笔〔或铅笔或别种笔心者〕,并藉此下端之端一朝下露出笔尖者;藉此,使端套内之内藏光源于按压段按压时产生之光源,可以由透明段及金属管套的孔洞散透出来。 | ||
申请公布号 | TW45863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0.01 |
申请号 | TW089305980 | 申请日期 | 2000.09.04 |
申请人 | 信咚企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一义;蔡宜芬 |
分类号 | 主分类号 |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陈金铃 台南巿建平五街一二二号 | |
主权项 | 一种如附图所示『可发光之原子笔』之形状者。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本创作之仰视图 | ||
地址 | 台北巿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三三五巷三号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