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包括: 一灯箱本体,其上设有开口、进气口及出气口; 一显像面板,其设置于灯箱本体之正面; 多数支废气处理紫外灯,其系设置于灯箱本体内部 ;以及 一强迫对流装置,其系设于灯箱本体上,可抽送外 部空气由进气口进入灯箱本体内部,流经废气处理 紫外灯,再由出气口排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中 废气处理紫外灯系以玻璃纤维套管或相当玻璃纤 维材经二氧化钛光触媒材料镀膜包覆在紫外线灯 管外,供废气处理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 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中灯箱 本体系由一底板、一背板、一顶板及左、右二侧 板组成,该底板、顶板及二侧板结合构成一框体, 该底板、顶板及三侧板上各设有一后方卡槽,用以 卡接背板,该底板、顶板及二侧板上各设有一前方 卡槽,用以卡接显像面板。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 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中 灯箱本体之背板及显像面板内侧系设有玻璃纤维 布,且该玻璃纤维布上设有光触媒镀膜。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 展示灯箱,其中灯箱本体内部固定有二相对设置的 灯具支架,该灯具支架上设有多数个灯座,相对之 两灯座可供装设一废气处理紫外灯。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 示灯箱,其中灯箱本体内部设有起动器及安定器, 以供应废气处理紫外灯所需电力。7.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 灯箱,其中灯箱本体之进气口上配合一活性碳滤网 ,该活性碳滤网外侧设有一固定网板,该固定网板 固定于灯箱本体之底板上,藉固定网板将活性碳滤 网固定于进气口上,用于过滤及吸附灰尘及浮游粒 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 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中灯箱本体上可设有挂 环以便于采吊挂方式固定。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 中显像面板系由透光或透明材质所制成,其上设有 具广告与展示效果之文字或图案。10.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 灯箱,其中显像面板前侧可设有一透明板,用以保 护显像面板。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光 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其中废气处理紫 外灯由紫外线灯、玻璃纤维布及光触媒镀膜所组 成,该玻璃纤维布系包覆于紫外线灯管外面,该光 触媒系镀膜玻璃纤维布外面。12.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所述之具光触媒废气处理之广告与展示灯箱 ,其中强迫对流装置由多数个风扇所组成,该等风 扇固定于灯箱本体上,并对应于出气口。图式简单 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组合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平面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使状态之立体示意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使状态之平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