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播放机及监视器之电子静态摄影机
摘要 本创作为「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播放机及监视器之电子静态摄影机」之外形设计,该静态摄影机之本体,由俯视本体顶面大致呈倒L形态,系由狭长方形之机身与设于该机身前面右端部之圆形镜头所组成之造形。该机身前面右端部系呈现以弧度内弯边缘之前内陷垂直面,同时相对于该前内陷垂直面之机身后面系呈现以直角边缘后内陷垂直面;相对于上述该右端部之圆形镜头,上述后内陷垂直面上具有矩形复框状之幕框。由俯视图显示,机身顶面分别具有卵形内陷按键及长条状键面。配合仰视图及侧视图显示,机身底面亦具有一狭长状并配置若干弧边之键面,而机身一侧面具矩形键面。如使用状态参考图所示该侧面前端具有垂直之狭长记录媒体插入口。上述圆形镜头之前端部系呈现有较大直径之凸出圆形短管护罩形态。由上述构成本创作整体造形精巧别致,具新颖独特之视觉效果及创作性。
申请公布号 TW456955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9.21
申请号 TW089308676 申请日期 2000.12.30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小幡伸一;松波敬佑;斋藤隆;铃木良明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昭诚 台北巿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播放机及监 视器之静态摄影机」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一)。 第九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二)。 第十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三)。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