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五)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显示器(五)之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造型独特,针对该类物品形状之首先创作,而兼具美观实用之特性,以表现出现代流行独特之新颖性者。按,推陈出新,乃系商品于消费市场上获至佳评,及屹立不摇之主因,职是,本案创作人乃依循此观念深思熟虑,并经多次实际试作与调查,终而得到如本案造形实用、创新之显示器。参阅各图式,本创作之显示器,其简单俐落的外型设计,充份表现出现代人自我主张的乾脆个性,底座设计成一现代流线之造型,可供显示器本体调整方向;显示器本体系为一多流线型之特殊弧度对称主体,且分别在该流线型主体两侧及上方设有复数个圆孔,搭配起来更具装饰效果;在显示器前端面板下方处略呈一弧状突出物,而在该弧状突出物上设置有复数个圆弧凸钮,给予人一种平衡视觉之效果,整体予人一种现代科技之前卫感受,该弧状突出物之侧方以形成圆弧凸钮,在造型之构成更具画龙点睛之妙;又,显示器本体边缘呈一弧形流线,从显示幕起以逐渐变大之角度向后内缩,但于中间处又突然向外凸起,流露出其顺畅平滑之线条,再再呈现出创作新锐之气势与刚柔并济之与众不同之设计,足以对消费者形成视觉吸引,诚为一极佳之外观形体设计,爰依法提出专利申请。综上所述,本创作藉其造型将功能微妙地融合于一体,衬出整体设计既有实用之处又有新颖造型之美感,诚为一极佳之外观形体设计,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本创作人深 信贵审察委员必能秉持公正之审查理念,基于专利法鼓励创作之原则、宗旨,必能充份肯定本创作之创作性与新颖性,恳请
申请公布号 TW4552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9.11
申请号 TW089301821 申请日期 2000.03.21
申请人 皇旗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宗修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天铎 〈已殁〉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如图所示之「显示器(五)」之形状者。图式简单 说明: 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为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系为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台北县土城巿自强街十一巷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