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
摘要 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它包括有框架、支架和挂钩,其特征在于:框架前面贴封有半透明不干胶警示图案,框架面板上开有与警示图案相应的孔,孔内装有指示灯,框架通过密封圈与后面板连接,后面板里面固定有线路板,线路板上装配有电阻、电容、集成块及蓄电池组与指示灯连接,后面板上固定有防水充电插座和开关。该车用示警牌能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容易被司机辨认,且蓄电池可用汽车适配器重复充电,使用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2446154Y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9.05
申请号 CN00254939.5 申请日期 2000.09.15
申请人 新乡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巧芝;宋二虎;张秀军;孙伟山;阎敏
分类号 E01F9/016 主分类号 E01F9/016
代理机构 新乡市平原专利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马既森
主权项 1、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它包括有框架、支架和挂钩,其特征在于:框架前面贴封有半透明不干胶警示图案,框架面板上开有与警示图案相应的孔,孔内装有指示灯,框架通过密封圈与后面板连接,后面板里面固定有线路板,线路板上装配有电阻、电容、集成块及蓄电池组与指示灯连接,后面板上固定有防水充电插座和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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