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 | ||
摘要 | 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它包括有框架、支架和挂钩,其特征在于:框架前面贴封有半透明不干胶警示图案,框架面板上开有与警示图案相应的孔,孔内装有指示灯,框架通过密封圈与后面板连接,后面板里面固定有线路板,线路板上装配有电阻、电容、集成块及蓄电池组与指示灯连接,后面板上固定有防水充电插座和开关。该车用示警牌能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容易被司机辨认,且蓄电池可用汽车适配器重复充电,使用方便。 | ||
申请公布号 | CN244615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9.05 |
申请号 | CN00254939.5 | 申请日期 | 2000.09.15 |
申请人 | 新乡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巧芝;宋二虎;张秀军;孙伟山;阎敏 |
分类号 | E01F9/016 | 主分类号 | E01F9/016 |
代理机构 | 新乡市平原专利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马既森 |
主权项 | 1、可充电式发光车用警示牌,它包括有框架、支架和挂钩,其特征在于:框架前面贴封有半透明不干胶警示图案,框架面板上开有与警示图案相应的孔,孔内装有指示灯,框架通过密封圈与后面板连接,后面板里面固定有线路板,线路板上装配有电阻、电容、集成块及蓄电池组与指示灯连接,后面板上固定有防水充电插座和开关。 | ||
地址 | 453069河南省新乡市第55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