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飞艇的推进系统,飞艇具有纵轴线、横轴线和竖轴线,所述推进系统具有一推力发生装置和一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进系统包括:一支臂,具有一纵轴线、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支臂的所述第一端在飞艇上作可转动的安装,所述第二端从飞艇向外延伸,所述支臂可在一垂直于飞艇纵轴线的垂直平面内绕所述第一端向上和向下动作;其中推力发生装置在所述支臂的所述第二端上作可转动的安装,所述推力发生装置可在一垂直于所述支臂纵轴线的平面内至少作正或负90度的转动;而且动力装置与所述推力发生装置连接以便向其提供动力,所述动力装置包括:一具有燃油高效的动力装置,装在飞艇内,为巡航状态提供足够的动力,所述具有燃油高效的动力装置具有与所述推力发生装置连接的输出传动轴;一低重量高功率动力装置,直接装在所述推力发生装置上,为在停场状态下提供足够的动力;第一离合器,用以使所述具有燃油效率的动力装置与所述推力发生装置脱开;第二离合器,用以使所述低重量高功率动力装置与所述推力发生装置脱开,推进系统还具有:推力发生装置转动机构,用以使所述推力发生装置绕所述支臂的所述第二端转动;支臂转动机构,用以使所述支臂绕所述第一端转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