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广告数据提供方法、广告数据再现设备及其系统 | ||
摘要 | 一种广告提供方法,其中,一个记录广告数据的区域被置于一个大容量记录媒体中,当观众观看节目时,待再现的广告数据事先被记录在所述区域中,随后,所述的大容量记录媒体被提供。 | ||
申请公布号 | CN131054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8.29 |
申请号 | CN01104649.X | 申请日期 | 2001.02.15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后藤昌一;久野良树;绫木靖;山田正纯;柳泽玲互;西村拓也;武知秀明 |
分类号 | H04N5/76;H04N7/00;G11B20/10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政权 |
主权项 | 1.一种广告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一个记录广告数据的区域被置于一个大容量记录媒体中,当观众观看节目时,待再现的广告数据事先被记录在所述区域中,随后,所述的大容量记录媒体被提供。 |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