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复制设备和复制方法 |
摘要 |
一种复制设备,如果在将节目从第一存储介质高速复制到第二存储介质上时,发现第一存储介质在另一个预定时间周期以前,已经进行过高速复制,那么在预定时间周期内禁止高速复制。安排该设备在再次允许高速复制前显示要遵守的等待时间的同时指示高速复制被禁止。 |
申请公布号 |
CN13083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8.15 |
申请号 |
CN00131086.0 |
申请日期 |
2000.12.24 |
申请人 |
索尼公司 |
发明人 |
藤泽宽;三浦玄之;菅野元 |
分类号 |
G11B19/02;G11B20/10;G11B7/28 |
主分类号 |
G11B19/02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吕晓章 |
主权项 |
1.一种复制设备,用于从第一存储介质上,将节目复制到第二存储介质上,所述复制设备包括:计时装置,在比实际播放时间短的时间周期内,当保存在所述第一存储介质上的节目开始以高速复制到所述第二存储介质上时,该计时装置用于开始计时时间;存储装置,用于存储由所述计时装置对保存在所述第一存储介质上的各个节目计时的时间;操作装置,用于从高速复制和标准速度复制当中选择其一;判断装置,如果所述操作装置对保存在所述第一存储介质上的给定节目,选择高速复制,那么判断装置判断,对上述节目的计时时间,是否超过预定的时间周期;控制装置,如果所述判断装置判断,对上述节目的计时时间已经超过所述预定时间周期,那么所述控制装置允许高速复制,如果所述判断装置判断,对上述节目的计时时间还没有超过所述预定时间周期,那么所述控制装置进一步禁止高速复制;和显示装置,当所述判断装置判断,对上述节目的计时时间还没有超过所述预定时间周期,那么显示装置指示高速复制被禁止。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