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使授权自动失效的软件保护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应用于有线电视,卫星天线等单向传播系统的租用软件保护,以使租用户在租用期满后无法继续使用。本发明的方法在授权时,先将用户端与发送端的计时信号同步,然后,根据软件播送时,发送端的标准时间信号可播送到用户端,以与用户端的时间比较,若两者的误差超出预设的范围,则执行软件或硬件的控制程序,使程序无法进行。$#! |
申请公布号 |
CN106901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7.25 |
申请号 |
CN95120482.3 |
申请日期 |
1995.12.18 |
申请人 |
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徐世斌 |
分类号 |
H04N7/03;G06F1/00;G06F17/00 |
主分类号 |
H04N7/03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朦 |
主权项 |
1.一种可使授权自动失效的软件保护方法,该方法可在利用有线电视或卫星播送租用软件的用户租用期满后,自动执行控制程序,该方法包含:(a)依据用户端的辨识码,将用户端的时间信号与播送端的标准当前时间信号同步化;(b)播送标准的当前时间信号到用户端,该标准的当前时间信号随租用软件一起传送;(c)从接收到的租用软件读取该标准的当前时间信号;(d)计算用户端的当前时间信号与播送端的标准的当前时间信号的时间误差值;以及(e)当该时间误差值超出设定值时,执行期限控制程序。 |
地址 |
中国台湾 |